简介:<正>我国的法制建设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包含定性和定量两个部份。定性——社会主义;定量——初级阶段。这个基础的基本内容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上,还是比较低的,商品经济不发达,科学技术较落后,无论从生产力的量还是质上看,都保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生产关系方面,不能不保留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局面,公有制虽占主导地位,却还不可避免地存在与公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经济、私人经济及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等带有不同程度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后者在一定条件下会有较大的发展;在分配方面,按劳分配虽占主导地位,却存在着按资金分配、按经营成果分配等现象,对于从资本得到的收入,可以叫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仍应受到社会主义法律的保障;在政治思想领域,由于生活水平不高,民主发展不够充分,文化不发达等原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还不能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影响还比较严重;在政治制度方面,用
简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多元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形式的结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多元结构,这些观点已为理论界所公认.那么,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是仅仅由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构成的一元结构,还是由包括公有制及非公有制在内的多种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构成的多元结构呢?我们认为,同生产关系是有主体的多元结构相一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也是有主体的多元结构.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本质特征.
简介:所有制问题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也是关键问题。能否调整好所有制结构,理顺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败。长期以来,由于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教条理解和受苏联僵化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一些同志在所有制问题上存在许多不正确或者模糊的认识:一是错误地认为公有制经济是纯而又纯的经济,是不允许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渗入其中的,公有制的规模越大越好、形式越高级越好。在公有制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上,只强调公有制经济的数量优势,并把这种数量优势看成是不可改变的,稍有下降,就认为一定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就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忽视了公有资产质的提高和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提高。二是错误地认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属性之分,即有姓“公”姓“私”之别,以为资本主义让会使用的所有制实现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以用,以为国企一合资,一实行股份制,企业的性质就不姓“公”了。三是错误地认为非公制经济的存在只是生产力低下条件下的权宜之计,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在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