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基于研究性教学的理念,注重在教学中实现"对课程的总体科学把握与具体教学设计、教学过程的有机结合"、"教学内容的全面兼顾与重点突出的有机结合"、"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的有机结合"、"教学手段和方式的多样性、科学性与教学内容的有机结合"、"知识教育与思维训练的有机结合"、"教学过程的精细化与课后学生反馈、教师自我评价和改进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增强该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出版日期
2012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