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D财税字[1999]210号财税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营业税和契税的政策问题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村个\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
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根据各地在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反映的情况,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一、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二、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三、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