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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个结果
  • 简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公诉理论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诉理论体系,为公诉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联合检察日报社、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面向全国各司法机关、法律教育科研机构等从事法学研究、司法实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公诉理论研究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由上述五单位主办,《人民检察》杂志社、《中国刑事法杂志》杂志社协办。征文要求如下:

  • 标签: 公诉工作 征文启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 科学研究院 刑事法律
  • 简介:经济法利益理论包括"社会本位论"和"利益均衡论",前者又分为"广义社会本位论"和"狭义社会本位论"。"广义社会本位论"与"利益均衡论"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二者都强调对各种利益的综合保护,而"狭义社会本位论"则强调经济法只维护社会利益。本文认为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的判断是准确的,但须警惕和反思"狭义社会本位论",并提出可以从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三个维度来建构和完善经济法的利益理论

  • 标签: 利益理论 社会本位 经济法
  • 简介:今年《中国司法》通联工作会议到会150余人,其中处以上干部50余人,各省主管新闻宣传的处长也到会,给会议增色不少,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张苏军副部长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为我们通讯员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努力把握,切实贯彻到通联工作和法治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中去。今年通讯员报送的选题共101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下面我就其中带共性的问题讲几点意见,给大家点点题,供大家研究问题时参考。

  • 标签: 司法行政理论 通联工作会议 司法行政工作 中国司法 新闻宣传 宣传工作
  • 简介:<正>侦查活动不但具有求真属性,还具有策略属性:它不但是一个发现真实真相的活动,还是一个决策活动。因此,在对侦查行为进行研究时,不应当只从其事实发现行为的角度进行,还应当从决策行为的角度进行。

  • 标签: 决策理论 侦查活动 决策研究 侦查学 侦查主体 侦查行为
  • 简介: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

  • 标签: 客观归责理论 相当因果关系说 累加的因果关系 条件说 反常的因果历程
  • 简介:国家起源理论中的契约理论只是对某种国家形态及功能的事后正当化论说,无法成为一种对国家起源的解释性理论。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国家是由固定下来的匪帮转化来的,专制国家权力的产生是拥有暴力或私人权力的主体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运用私人权力的结果。国家权力的运作,无论是征收赋税还是提供公共物品,都取决于权力拥有者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逻辑。不同的共容利益导致了民主与专制政府的不同行为模式。相对于契约理论,奥尔森的理论是一种更富解释力且更为简约从而更具竞争优势的理论

  • 标签: 国家起源 匪帮 契约理论 共容利益 税收
  • 简介:民事责任,应指民事领域的违法后果。民法中违法后果以外之责任,均非责任的本义,可理解为责任的引申义。民法之过错,指导致欠缺必要注意的心理状态,是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行为人损害稀缺资源的法定归属关系,如欠缺必要注意,不仅须否定行为后果,而且须否定行为性质,发生债务和责任;如不欠缺必要注意,须否定行为后果,不否定行为性质,发生债务,不发生责任。民法之侵权,指侵害内容法定的权利。

  • 标签: 责任 过错 行为后果 行为性质 侵权
  • 简介:一、最高额抵押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一项法律制度。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抵押权,具有不同于普通抵押权的特性。

  • 标签: 最高额抵押权 法律理论 财产担保 当事人约定 债务人 法律特征
  • 简介:<正>一、引言在过去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刑法领域的教学和著书立说的实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美国和英国——在其他说英语的国家里,这种变化的程度稍微小一些——我们亲眼见证了一种向刑法理论探究的转向,这些理论探究比先前已经存在于英美法律史上的研究更为深入和多样。这种新文献的主题包括刑罚的性质和基本原

  • 标签: 法律史 理论探究 重罪谋杀 正当化 不能犯未遂 未遂犯罪
  • 简介:<正>危险接受理论是为了解决被害人对行为表示同意,但对结果持拒绝态度时,对行为人归责的影响,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都集中探讨被害人对结果表示承诺时对实质违法性的影响的问题,这虽然有助于被害人学研究的深入,但无形之中却不能将之扩展开来,以致对司法实务不能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因此危险接受理论是为了

  • 标签: 法理思考 接受理论 违法性 被害人承诺 陈兴良教授 期待可能性
  • 简介:上个世纪以来,人类在性理论研究领域取得了长足进展并形成或丰富了一系列理论,其中包括:同性恋成因的本质论与构建论、颠覆婚姻性别基础的'酷儿理论'、作为人权的性权利理论、自由主义性伦理理论等。上述理论深化了人们对同性恋的认知,推进了同性恋权益保障的进程,为同性婚姻提供了理论支撑,促成了同性恋权益保障的历史性法律,但也给传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带来了剧烈冲击,引发了人们对性权利与性道德、性自由与性秩序、婚姻家庭传承与变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重新审视与深层思考。

  • 标签: 同性恋 同性婚姻权 性理论
  • 简介:一、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做到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行动上自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的思想政治水平。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是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首要任务。

  • 标签: 武装 履职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学习型政党 科学理论 政治水平
  • 简介: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分属不同学科。介绍中外将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混同情况,探明中外形成"混同理论"的不同原因,并重点介绍了中国学界将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进行分野的研究成果,指出由于司法会计活动与舞弊审计活动性质不同的两类社会活动,两者理论的混同会导致社会实践的错误,最终会对中国的司法会计事业和审计事业带来危害。同时,揭示了"法务会计"理论出于国外"混同理论"的来源,分析了"法务会计"研究者对司法会计理论的误解。

  • 标签: 司法会计 舞弊审计 司法会计鉴定 法务会计
  • 简介:诉讼诈骗发生的领域应涵盖到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仲裁当中,对其应限定在行为人主动发起的诉讼程序当中,在被动应诉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不应纳入诉讼诈骗犯罪范畴。将诉讼诈骗作为诈骗罪处理在立法、司法上没有障碍,且符合诈骗罪的本质,当前关于诉讼诈骗定性分歧的根源在于我国传统诈骗罪构成理论存在缺陷,对其应予以重构。

  • 标签: 诉讼诈骗 基本理论 诈骗罪
  • 简介:由于经济环境和政府职能的变化,行政诉讼法中不适用调解制度的规定已不符合现实需要,结合当前国情,构建“调审合一”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及规范变相调解十分必要。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调解 理论构建
  • 简介:无罪推定系现代刑事诉讼的理论基石,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刑事被追诉者的权利,限制公权力。量刑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以无罪推定原则为理论基础,在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的确立、量刑原则的确立及被定罪人的诉讼地位及权利保障等方面体现无罪推定的本质要求。

  • 标签: 无罪推定 核心价值 量刑程序 权利保障
  • 简介:刑事和解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机能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公民之间的和睦相处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主要谈以下几个问题:

  • 标签: 刑事和解 专家访谈 社会背景 转型时期 社会机能 和睦相处
  • 简介:传统上类推仅仅是法律适用的补充性技术,而考夫曼①在诠释学的关照下主张所有的法律适用都是类推的过程。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法律适用就是规范与事实不断逼近的过程,只有在规范与事实的对应中才有真实的法。类推的过程可以通过考察规范与事实的共有意义、回归立法目的和判断相似性等方式来操作,从而实现类推从本体论到方法论的转换。

  • 标签: 类推 规范 事实
  • 简介:一、传闻证据规则的理论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的一项古老、重要的基本规则,起源于英国,与陪审团制度一起被认为是英国证据法最重要的特征。它产生的前提是陪审团制度的发展(由原来的陪审团成员既控告犯罪又证明犯罪事实,发展为证人和陪审团成员严格区分),确立的基础是诉讼职能的划分(调查职能和审判职能的分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从先是禁止使用口头的传闻证据,继之以禁止使用书面证言,到大约1675年,反对传闻证据的规则逐渐定型。

  • 标签: 传闻证据规则 陪审团制度 犯罪事实 审判职能 诉讼职能 书面证言
  • 简介:<正>一、正犯与共犯的界分基础(一)正犯作为行为实施过程中的核心人物在为正犯所具有的表现形式寻找一种与共犯(Teilnahme)相区别的一般标志时,人们必定说,正犯是在实现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实施过程中的核心人物(第25条)。共犯是一种通过唆使而引发正犯的构成要件行为(第26条:教唆犯)或通过帮助

  • 标签: 犯罪事实 间接正犯 构成要件错误 联邦最高法院 直接正犯 帮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