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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为人由于对象认识错误,在无罪过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盗窃行为的持续状态中,明知是他人并未放弃所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上交;按照刑法抽象事实错误理论,应认定为侵占罪。

  • 标签: 侵占罪 盗窃罪 抽象事实错误
  • 简介:在风险社会视野下,抽象危险犯的设立迎合了法益保护的发展潮流,加强了对于危害公害的行为预防,是刑法为了面向社会而做出的一种有效的规范应对。但是,对于是否允许抽象危险犯以"具体的案件中未发生相应的危险"为理由而出罪,学术界仍不乏争辩。鉴于抽象危险犯的刑法设置中规定的是事先推定的危险,并非拟制的危险,因此应当在程序上做应然性限缩,允许反证危险并不存在从而出罪。

  • 标签: 抽象危险犯 法益 责任 危险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有必要性;构想先对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 简介:当前,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已日趋严重,但由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使得相对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屡屡被诉和司法监督的乏力形成的鲜明对比,应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可诉性 行政相对人 行政诉讼法 司法监督 受案范围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为此,本文提出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探讨。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监督机制
  • 简介:从形式上,抽象危险犯既可表现为行为犯,也可为结果犯。抽象危险是一种拟制的危险,一般不需要进行具体的危险判断。抽象危险犯的构成要件设置是一种保护法益前置的措施,在风险社会下,具有合理性。但是,抽象危险犯的处罚与罪责原则间存在紧张关系,有必要限缩处罚范围。

  • 标签: 抽象危险犯 概念 正当性贸易法院
  • 简介:"举证责任"的原初含义就是当事人运用证据对诉讼中的主张加以证明的行为责任,这一概念的源头并非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因此将其归入证明责任内涵的一部分必然引起证明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的性质难以界定,并导致其分配标准与分配规范模糊不清的现象。肯定抽象"证明责任"与具体"举证责任"各自独立的"二元分立"概念格局,并由各自功能互补形成"双层调控"证明行为机制,将使诉讼案件事实的呈现更加准确与完整。具体举证责任与抽象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及具体提供证据责任等证明责任周边概念各异其趣。具体举证责任概念提出的必要性起因于客观证明责任理论规范诉讼证明活动的模糊性与有限性。应在承认证明责任总体和最终的规范作用的前提下,重视具体举证责任对具体证明行为过程的直接调整。

  • 标签: 证明责任 具体举证责任 证明行为规则 双层调控
  • 简介:传统抽象思维在取舍事物特征的过程中易于导向'抽象化过度'的极端,因此,此种思维难以照顾到法律上的个别正义,同时它又易使法律本身趋于僵化.而类型思维恰好可以克服上述弊端,在抽象与具体之间找到一种权衡.韦伯创生理想类型的目的也在于此.可以说,类型是介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一个中介物,类型思维是一种或多或少式的归类思维.当然,抽象并非一无是处,另一方面,类型也不是无所不能.因此,科学的做法是在使法律思维适当地向类型思维转换的同时,将上述两种思维有机地结合起来.

  • 标签: 法学方法论 法律思维 个别正义 取舍 理想类型 参照
  • 简介:【要点提示】民事活动中,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出台或变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该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视为不可抗力。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而免除。但是一方已经履行部分的合同债务并非违约责任,不在免责范围之内,相对方仍应予以支付对价。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不可抗力 合同订立 政府 违约责任 民事活动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不完全是一回事.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包括专门审查和附带审查两种方式,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前者,然而,在我国现行法院体制下,抽象行政行为不宜具有可诉性,不宜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规章及其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事实上具有可附带司法审查性,我们可以在修改时完善现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司法审查制度,这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不可诉性 可附带司法审查性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中国
  • 简介:具体危险犯成立的条件是形成现实性的具体危险,而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只具有立法根据上的意义,将某个罪名归入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会导致适用条件上的差异,归类应当慎重。放火等罪中的"危害公共安全"不是具体危险犯的标志,而是与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区分的要素;危险物质犯罪中的"危害公共安全"并非表明是具体危险犯,而是为了限制处罚范围对危险物质性质的要求,盗窃行为无须形成具体危险,即成立盗窃危险物质罪的既遂;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对破坏行为性质的要求,是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分的因素。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 归类 适用条件
  • 简介:德语世界关于农业法基础理论的讨论主要集中于特别法还是功能法的路径设想上。其区分和明确工作澄清了所涉及的规范的构成。农村区域法理论超越了传统农业法的领域,并部分居于农业法的概念之上(也包括功能性农业法概念)。它已经不仅仅关注农业经济,而且更加关注农村地区的存在基础。一个摆脱了农业方面关系桎梏的且由此得到加强的农业法,必能在农村区域法内,与在其之下所包含的其他法律领域的合作和探讨中获得更高的意义。

  • 标签: 农业法 特别法理论 功能法理论 农村区域法理论
  • 简介:"法律真实"理论与"客观真实"理论作为证据理论,在证明程度的确定性和证据裁判主义方面具有相同之处,但二者在证据的特性、证明标准等方面也存在根本的分歧."法律真实"理论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要求和法治的需要;我国的证据立法应当以"法律真实"理论为指导,确立以证据的合法性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

  • 标签: 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 证据理论 证据立法 价值取向
  • 简介:传统诉权理论是罗马法诉权概念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法定诉讼”痕迹,对现代诉权理论产生深刘影响.本文在深入剖析现存诉权理论的误区的基础上,提出诉权人权论观点:诉权是当事人发动诉讼的基本权能。诉权既不是一般的实体权利,也不是一般的程序权利,而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人权范畴。诉权是主动的,审判权是被动的;审判权对于诉权具有应答性;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衡。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诉权理论 审判权 人权 诉权主体
  • 简介: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

  • 标签: 客观归责理论 相当因果关系说 累加的因果关系 条件说 反常的因果历程
  • 简介:<正>一、知识产权劳动理论概述洛克的自然法理论,特别是他的劳动为财产权提供了正当性的基础观点,能够很好地阐释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自然权利观点可以说体现了知识产权制度性质的一个很重要的哲学层面。自然法理论已成为解释知识产权产生缘由的最重要的理论之一。运用洛克的财产权劳动理论及其相关的理论来佐证智力创造者的财产所有权的正当性,在国外已有一些学者做出过初步探讨,得出的结论是,与对有形财产权的正当性相比,财产权劳动理论更适合于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佐证。笔者通过对洛克理论和知识产权理论的研究,也认司此结论。

  • 标签: 有形财产权 财产权制度 自然法理论 财产所有权 著作权保护 理论视野
  • 简介:然而,随处可见的引文让我想到,倘若我能耐心挑选一些柏拉图的思想的话,其中必有使我获益匪浅的超然见解。(1)柏拉图的法律观极为宽泛,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其等同于自然。法律是柏拉图经常关注的主题,他的很多对话都认真对待它的某些方面。柏拉图的法律理论是其哲学的基本部分,与其整个哲学体系相互映照。然而,就像古希腊法律一般,他的法律理论从不是我们已习惯的那种自罗马共和国后期所形成的法律制度那般系统化,尽管如此,它与柏拉图

  • 标签: 柏拉图法理
  • 简介:陷害教唆是指教唆人出于陷害他人的目的,以使他人的实行行为以未遂而告终的意思,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行为。在陷害教唆中,教唆人与被教唆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陷害教唆与教唆犯在主观故意和犯罪形态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不能以教唆犯论处。但是陷害教唆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犯罪论处。

  • 标签: 陷害教唆 教唆犯 犯罪论 实行犯 实行行为 未遂
  • 简介:历史理论的乌托邦是赫勒提出的基于现存社会的历史理论,这种乌托邦建立在自由价值基础上,力求符合理性的激进需求,最终指向了伦理的诉求。作为一种历史想象,乌托邦的核心是不断追求个体自由的实现。历史理论的乌托邦立足于“现在”,相信进步的观念。赫勒希望激进哲学所代表的乌托邦能够带动实践和行动,而不只是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上。

  • 标签: 历史理论 乌托邦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