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虽然存在各种各样的冲突规范与法律选择方法,但涉外审判实践中最终适用法院地实体法的现象却可能居多数。这种客观现象是由多种客观因素所引起的,并非不正常或不合理,不能一味地从所谓“国际视野”出发,超越法官的具体使命和任务要求尽可能多地适用外国实体法;更不能主观地对这种现象厌恶和指责。平等对待内外国法律并不必然导致适用外国实体法多于适用法院地自己的实体法。应客观看待晚近国际私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回家去趋势”,认清涉外法律适用目的的双重性。
简介:<正>前言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所收到的许多书面询问表明该法院在联邦司法制度中的作用尚未为人们所真正了解。既然该法院起着重要的司法作用,而且在国际贸易方面负有重大责任,全国人民,包括律师和非律师。对该法院的管辖权、权限及诉讼程序都应有所了解。国际贸易对美国和全世界来说始终是重要的,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随着国际贸易对美国经济的影响与日俱增,在国际贸易社会中——在国家、个人、国内外
简介:程序的正当性对于判决的正当性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适用过程离不开价值判断,总有一些法律的适用是依赖于执法者或司法者的价值判断
简介:在国际法层面,反制措施(countermeasures)需存在国际不法行为并满足严格限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在RTAs框架下实施反制措施的正当性,不但要接受国际法的检验,还需要符合WTO及RTAs的相关规定。从WTO现有争端解决实践中提炼和总结的审查其正当性之“三步曲”:RTAs及具体反制措施符合GATT第24条的规定,反制措施经R1As授权,被诉RTAs反制措施之必要性,为协调与沟通WTO和RTAs在实施过程中所凸显的冲突提供了现实的途径。
简介:法院变更指控罪名是在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并认为事实是清楚的,法院享有变更指控罪名权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3 )法院改变指控罪名而作有罪判决的权力是对被告人辩护权的侵犯
简介:作为明清基本外贸制度,朝贡一直颇受非议,海禁更被视为因小失大的饮鸩之举。考其实际,海禁并非明清外贸立法的全部,即使在海禁期间也是禁而不止,其消极作用并不如想象中的巨大。而朝贡贸易也并非铁板一块。与宋元时期相比,明清外贸立法的多数内容都属于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外贸管理的正常范围。故有其正当性,未可厚非。明清海商之所以未能出现哥伦布,根本原因在于封建统治者对海外贸易的放任自流(甚至是驱羊攻虎)和财富掠夺政策。这也是造成近代中国闭关锁国的根本原因。
简介:在一起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是个很有水平也很有口才的官员。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他总是以“实事求是”做挡箭牌。侦查人员见他反复强调“要事实求是”,就说:“我们都知道要实事求是,不用你讲。这样吧,你把它写在纸上,就不用一遍遍重复了。行吧?”嫌疑人点了点头,在侦查人员拿来的白纸上写下“要实事求是”。侦查人员结束讯问之后,拿着这张纸找到该嫌疑人的妻子,
简介:在当前,在刑事司法过程中,人们广泛质疑用钱买刑、赔偿减刑,否定用赔偿方式替代部分的刑罚。报应、威慑或修复单独作为一个国家惩罚正当性的基本原理不具有充分理由。因报应、威慑或修复的优势各自体现在某一方面,不具有全面覆盖性,而部分融合了报应、威慑和修复的赔偿却具有更广的覆盖性。赔偿作为一个国家惩罚正当性的基本原理有其合理性。一个国家惩罚问题是复杂和多样的,不能用一种方式作为其正当性的原理,而是综合论。即结合了报应、威慑、修复和赔偿的这些要素,才能形塑其作为一个国家惩罚正当性的基本原理。
简介:宪政是按宪法运作的政治和政治体制,是颁布宪法的必然目标和实践归属。我国一些学者却明确提出了“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的主张,这种“宪政否定论”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淡化新中国对宪政建设的贡献,也削弱我国公民本来就很淡薄的宪法意识,应予纠正。宪政是一个比民主、法治和人权抽象程度更高的概念,可以涵括我国现行政治理念,客观地对待现代政治文明,确立宪政的目标,加强宪法实施,把宪法规定的东西切实落实下去.是一种积极、稳妥、务实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简介:对原始法、罗马法和普通法的考察表明,法律与习俗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然而,长期流行的"发生学"解说和"法源论"解说不仅没有注意到,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遮蔽了习俗对于法律的正当性意义。为此,需要在对西方习俗与法律关系历史传统进行细致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法律与习俗关系的正当性解说,即认为法律的正当性建立在习俗的基础上,若不符合习俗,法律便没有效力或减损其效力。习俗本身的正当性基础可以归结为习俗的两种内在品质:即习俗体现着人民同意与渐进理性。
简介:对司法审查正当性的探讨,学者们大多是从“民主的不信任”出发的。阅读了相关资料后,可以发现,当我们正积极呼吁建立这一制度时,在其发源地美国,学者更多的却是对它的怀疑与审视。而通过了解美国学者们对司法审查正当性的争论,梳理其司法审查的渊源及发展历程,明确美国法院在不同时期的司法审查态度与政策。可以肯定的是:尽管有许多学者怀疑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并且提出深刻的理论批评,但司法审查的正当性毫无疑问。
简介:现代性下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法律实证主义割裂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古代的正当性被转化为合法性:一个行动或公权力,只要是符合实在法的,即可称为正当。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要想成立,还必须解决法律自身的有效性问题,这样才能彻底摆脱道德的证成。以纯粹法学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通过法律体系内的效力授权链回答了这个问题,从而完成了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的整个拼图。但是,割裂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联系,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又面临着新的正当性危机。
简介:一、有效教学的正当性:一个引而未发的问题课堂教学不仅应当是有效的,而且还应该是道德的或正义的。第一,确立有效教学的正当性,有助于防止因对有效性的追求而带来的妨碍教学公平正义的现象。
简介: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成共识,但对于紧急避险正当性根据还存在诸多争议。通过对阻却违法说、阻却责任说和综合说的对比和分析,得出以法益衡量说为基础、期待可能性说为补充的综合说是大陆法系紧急避险的正当性根据。而对于我国,考虑到犯罪构成体系和伦理规范,采用利益优越说解释紧急避险正当性根据不失妥当。
简介:宪法适用是一个由全面否定到部分肯定的过程。考察司法和司法权,就会得出结论:宪法适用不但是可以的,而且是应当的。
简介:从正当性视角出发,以当事船扣押和姊妹船扣押为研究对象,分析立法和司法在船舶扣押程序中与正当性相关联的因素,指出船舶扣押程序存在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提出船舶扣押的正当性标准.对禁止重复扣押之立法正当性进行解析,并对允许重复扣船的三种情形进行正当性考察,提出判断其是否具备正当性的三个标准.
简介:作为人类思想史上最具争议的“正义”概念,在其不断演变的建构中,如何保持其正当性应该是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缘于当代“正义”概念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先于正义原则并非仅限于道德和宗教中的“善”,而是包含所有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评判原则,这是当代正义建构模式的基点。
简介:本文从一则案例引发对程序正当性的探讨,分析了正当性程序的产生及其内容,从而在逻辑上对程序正当性的价值问题进行了阐述.
简介:在成文法国家,虽然司法工作者期待案件有直接对应的法律规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还会碰到“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情形,这时需要依靠法官凭借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认识作出实质推理,从而实现个案正义,然而这不可避免的带有主观色彩,因而判决的正当性成为证明的焦点。法律推理的正当性体现在多个方面,演绎推理的三段论结构和实质推理的价值判断都蕴含着正当性,体现着法律推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简介:刑事和解诞生于我国基层的司法实践,是近年来我国刑事法领域中的热门话题之一,对于该制度的评析应该包括其积极价值和负面效应两个方面。实务中,加害人和被害人达成经济赔偿协议并由公安司法机关确认,并不存在争议,关键问题在于加害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具有何种刑事法效果。就刑事和解的正当性而言,首先必须关注它是否混淆了民、刑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其次需要对"以钱买刑"的质疑作证明回应;最后可以追问一句,刑事和解究竟是否是一种公正的实践理性。
法院地法适用的正当性证成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简介
程序的正当性与判决的正当性
区域贸易协定框架下贸易反制措施的正当性
论人民法院直接变更罪名的正当性
明清外贸立法的正当性研究——以海上贸易为中心
取证的正当性思辨
论赔偿的正当性
宪政正当性论略
法律的习俗正当性
司法审查具有正当性
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实证主义法学的正当性思想研究
论有效教学的正当性
紧急避险正当性根据研究
宪法适用的正当性探析
船舶扣押的正当性探讨
“正义”正当性的评判原则
论程序的正当性价值
论法律推理的正当性
刑事和解的正当性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