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生活形态是孕育“人情文化”的温床。在中国传统社会,主要的经济活动是农业生产。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个人随家庭在固定的土地上从事生产,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终于斯。日常生活中接触的人,除了家人便是亲戚、街坊和邻居。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传统中国便以儒家伦理为基础,发展出一套以人情为中心的行为规范。在这套规范的制约下,个人和家庭讲亲情,和家庭以外的熟人讲人情。《礼运》中说:“何谓人情?喜怒哀乐爱恶欲,七者非学而能。”通晓人情的人一定能够由自己在各种生活情境中的感觉“推己及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在有关人情的规范中,“报”的规范又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所谓“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在中国文化中,虽然对人情回报的要求,往往因施人恩惠者碍于面子而变得隐晦不彰,但知恩必报的规范,施受双方心知肚明。都市化和工业化虽然改变了传统生活形态,但中国人的亲情、人情观不但不会消失,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以感性诉求得以丰富展现。俗话说:天老情难老。
简介:<正>读了《汉语学习》一九八〇年第六期,刊登朱德煕先生的《“或”与“和”》一文,深受启发,联想起“和”在汉译朝中的一些问题。“和”是汉语的一个虚词。汉语虚词与朝鲜语的有关词类相比较,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介词在句中的位置就与朝鲜语语序不同。就拿一个“和”来说,朝鲜族初学汉语时,对作为连词的“和”,就很容易理解,使用时也不容易出错,因为它意思上完全相当于朝鲜语中的,并且在句中的位置也与朝鲜语相同。至于作为介词的“和”,情况就不同了。把介词“和”译成朝鲜语也可以是,所以,有人就只记住“和”等于,不注意它在句中的位置。结果,有的人即使有相当好的汉语阅读能力,说话时也往往无意中用错介词“和”。例如,把“我和他说话”说成“我他和说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