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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风险社会视野下,抽象危险犯的设立迎合了法益保护的发展潮流,加强了对于危害公害的行为预防,是刑法为了面向社会而做出的一种有效的规范应对。但是,对于是否允许抽象危险犯以"具体的案件中未发生相应的危险"为理由而出罪,学术界仍不乏争辩。鉴于抽象危险犯的刑法设置中规定的是事先推定的危险,并非拟制的危险,因此应当在程序上做应然性限缩,允许反证危险并不存在从而出罪。

  • 标签: 抽象危险犯 法益 责任 危险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有必要性;构想先对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 简介:行为人由于对象认识错误,在无罪过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盗窃行为的持续状态中,明知是他人并未放弃所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上交;按照刑法抽象事实错误理论,应认定为侵占罪。

  • 标签: 侵占罪 盗窃罪 抽象事实错误
  • 简介:当前,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已日趋严重,但由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使得相对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屡屡被诉和司法监督的乏力形成的鲜明对比,应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可诉性 行政相对人 行政诉讼法 司法监督 受案范围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为此,本文提出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探讨。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监督机制
  • 简介:从形式上,抽象危险犯既可表现为行为犯,也可为结果犯。抽象危险是一种拟制的危险,一般不需要进行具体的危险判断。抽象危险犯的构成要件设置是一种保护法益前置的措施,在风险社会下,具有合理性。但是,抽象危险犯的处罚与罪责原则间存在紧张关系,有必要限缩处罚范围。

  • 标签: 抽象危险犯 概念 正当性贸易法院
  • 简介:"举证责任"的原初含义就是当事人运用证据对诉讼中的主张加以证明的行为责任,这一概念的源头并非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因此将其归入证明责任内涵的一部分必然引起证明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的性质难以界定,并导致其分配标准与分配规范模糊不清的现象。肯定抽象"证明责任"与具体"举证责任"各自独立的"二元分立"概念格局,并由各自功能互补形成"双层调控"证明行为机制,将使诉讼案件事实的呈现更加准确与完整。具体举证责任与抽象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及具体提供证据责任等证明责任周边概念各异其趣。具体举证责任概念提出的必要性起因于客观证明责任理论规范诉讼证明活动的模糊性与有限性。应在承认证明责任总体和最终的规范作用的前提下,重视具体举证责任对具体证明行为过程的直接调整。

  • 标签: 证明责任 具体举证责任 证明行为规则 双层调控
  • 简介:侦查活动中科学的运用和作用不容忽视,许多物证为了实现应有的价值,都需要进行科学技术检验,由此形成科学证据,但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在侦查活动中的应用也受侦查机关案件构建过程的影响,如果不当运用,则很可能会导致错案发生.“人证”和“物证”都有其存在的价值,科技手段的运用,必须以科学的态度进行,任何一种极端都是有悖法律精神的。

  • 标签: 科学侦查 科学证据 “人证” “物证”
  • 简介:传统抽象思维在取舍事物特征的过程中易于导向'抽象化过度'的极端,因此,此种思维难以照顾到法律上的个别正义,同时它又易使法律本身趋于僵化.而类型思维恰好可以克服上述弊端,在抽象与具体之间找到一种权衡.韦伯创生理想类型的目的也在于此.可以说,类型是介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一个中介物,类型思维是一种或多或少式的归类思维.当然,抽象并非一无是处,另一方面,类型也不是无所不能.因此,科学的做法是在使法律思维适当地向类型思维转换的同时,将上述两种思维有机地结合起来.

  • 标签: 法学方法论 法律思维 个别正义 取舍 理想类型 参照
  • 简介:【要点提示】民事活动中,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出台或变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该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视为不可抗力。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而免除。但是一方已经履行部分的合同债务并非违约责任,不在免责范围之内,相对方仍应予以支付对价。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不可抗力 合同订立 政府 违约责任 民事活动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不完全是一回事.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包括专门审查和附带审查两种方式,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前者,然而,在我国现行法院体制下,抽象行政行为不宜具有可诉性,不宜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规章及其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事实上具有可附带司法审查性,我们可以在修改时完善现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司法审查制度,这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不可诉性 可附带司法审查性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中国
  • 简介:具体危险犯成立的条件是形成现实性的具体危险,而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只具有立法根据上的意义,将某个罪名归入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会导致适用条件上的差异,归类应当慎重。放火等罪中的"危害公共安全"不是具体危险犯的标志,而是与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区分的要素;危险物质犯罪中的"危害公共安全"并非表明是具体危险犯,而是为了限制处罚范围对危险物质性质的要求,盗窃行为无须形成具体危险,即成立盗窃危险物质罪的既遂;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对破坏行为性质的要求,是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分的因素。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 归类 适用条件
  • 简介:科学之功,不仅在于能够告诉人们依靠它我们能做什么,而且能够告诉人们为什么是不可能实现或者至少是现阶段无法实现的。解决不了,当然并不意味着科学的失败;恰恰相反,通过科学论证无法实现的东西,正好可以让我们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便在经科学论证是可能的事情人投入更多的精力。数学上就有一类题目的答案正是“无解”。早已被科学证明了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永动机”方案,其本质就是一个“死结”。

  • 标签: 伪科学 科学方法 科学技术 工作态度
  • 简介:在常人看来,科学只是抽象的符号;在孩童眼里,科学只是闪烁的星辰:而在科学家们心中,科学却是生命价值的真实体现,尽管科学是那么的深奥、艰难、枯燥、困苦,但他们在孜孜不倦的探索过程中,往往能于顿悟与突破后享受到常人所无法体验的乐趣和快感。

  • 标签: 科学技术 创新精神 科学家 科学研究
  • 简介:《法律科学》是西北政法学院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它以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理论为宗旨,努力反映法学研究的新成果。主要发表法学学术理论文章,辟有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人权与法制、部门法理学、法制现代化、法

  • 标签: 征订启事 法律科学 科学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