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谈如何规避教育负向功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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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谈如何规避教育负向功能

李婷婷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10046

摘要:教育负向功能是指教育这一系统或文化活动在作用于社会和人时,它对社会或人产生了消极作用。教育负向功能的一个体现便是“五唯”导向。基于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破除“五唯”导向,改革不合理的教学评价制度,建立新时代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规避教育负向功能。在此背景下,从教育评价制度改革重拾教育本心,坚持马克思总体性方法,构建多元评价体系三个方面来思考,以期望规避教育负向功能。

关键词:“五唯”导向;教学评价;教育负向功能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五唯”导向是教育负向功能的一个具体体现。2020年10月13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明确提出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各层教育实施主体践行“三不得一严禁”;教师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破除“唯文凭”弊端。在此背景下,从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方向入手,探寻规避教育负向功能的路径,显得尤具时代性。

一、重拾教育本心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唱到:“人充满劳绩,但却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这是一种至上的境地,人不免为俗世所累,但还能够在精神世界中保持诗意,坚守内心本源的却难得。同样,教育也应该诗性地栖居,教育是把人的灵魂从无知中拔擢出来,引导转向真善美的境地,使之具有高尚的品德,良好的行为,坚强的意志,“栖居”即守住内心,教育的本质关注的重点亦是人本身。当前教育的窘境出现在现行评价制度过分关注客观指标而非人,如分数,绩效,升学率等,带来的后果便是指标渐渐成为衡量教育成效的第一要义,人本身的意义被隐匿在庞大的数据指标之下,形成为“评价”而评价,本末倒置地评价,这种评价背离了教育的本质,使教育在某些方面反而成为抑制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因素,教育的负向功能由此产生。在此背景下,《方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来落实,立德树人被赋予了时代特征,是在引导全社会重拾教育本心,回归教育本质,这无疑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导向。有什么样的教育导向,便有什么样的教育评价,这也预示着今后的教育评价应该转向“人”本身,关注人格独立,立德修身,在制度构建、实施、监督的整个环节一以贯之。教育评价受众多因素影响,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国际环境各个因素交互渗透,任何一个因素都能带来整体的波动,因此,与其说《方案》是在指导教育的问题,更是指导社会大变革,将来的社会也将更加关注立德树人。任何教育制度的变革都不能脱离教育本质,教育评价要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实施、监管、评估环节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紧紧围绕学情,牢牢把握教育本质,以规避教育负向影响。

二、坚持马克思总体性方法

“五唯”产生的本质是单一的评价标准,破“五唯”并非去“五唯”,不“唯”不等于“不要”。教育评价无论从主体还是方式都决定了其本身具有的多重意蕴,因此,要把握整体,运用马克思总体性方法才能更好指导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规避教育负向功能。总体性是指事物的诸方面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不可分割性。总体性方法是用总体性视野来看问题的方法,就是要将对象和客体置于多重结构和复杂关系中来看待对象和客体,要走向辩证思维。坚持马克思总体性方法论指导教育问题尤其重要。在中国古代,“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教育与政治密不可分,教育往往服务于政权统治,这就使得中国教育自古以来带有政治色彩。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快速融合,教育问题已不单纯是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的单一性问题,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看似是制度建设,实质反映出背后教育管理者、教育实施者、受教育者以及教育媒介在深化改革浪潮中与各种社会要素的摩擦矛盾,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等同于教育改革,也不能说此次改革能够消除教育负向功能,必须用总体性方法看待此次改革的过程以及成效。其次,习近平总书记为提出“破五唯”,给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指明方向,也说明在教育评价体系中出现了价值导向的偏差,工具理性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评价改革问题本质上是价值观的问题,因此,要辩证看待教育中的各种价值对立,平衡各种对立关系,反对单一评价,构建多元价值评价体制,用总体性方法指导教育评价制度中的价值判断。此外,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在教育资源分布、教育环境、生源等各方面存在着极大差异,教育评价也就意味着需要差异化。在坚持《方案》总体指导下,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根据区域内教育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区域内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集中力量解决核心问题,特殊问题特殊对待,切不可一刀切一把抓,坚持用总体性方法指导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

三、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教育的本质决定着教育是一项由人主导的活动,人的认知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且个体认知差异明显,因对同一件事物会有不同的价值判断。评价本质是一种价值论断,教育评价虽然会遵循一定的客观衡量标准,但由于评价主体认知不同,特别是当评价主体单一时,容易带来价值判断的单一,这时教育评价往往会带来负向功能。因此在评价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构建多元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系统教育评价工作主要是由教育督导机构承担,高等教育要复杂些,有直属国家教委、其它各部委教育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或高教厅(局)和各中心城市(包括特区和开放城市)的高教行政管理部门。2018年确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除此之外,还有第三方高等教育评价机构,总体来看,有稳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连续发表大学排名的评价机构只有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网大(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校友会网、武汉大学的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教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等7家,其中担负着“裁判员”角色的所谓第三方高等教育评价机构,只有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校友会网、网大(中国)有限公司3家。从目前教育评价体系来看,能够承担评价职责的专门机构偏少,并且存在职能重复、各自为政的问题,在执行效力上难以保证。有学者建议建部省两级教育评价领导体制;在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架构下设立专门的教育标准和评价管理部门;组建专门的全国性和省级教育标准制定和评价专家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专家构成应当体现多学科性,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管理学家、著名大中小学校长等都应该有一定的比例;明确专家委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构建全国和地方性教育标准体系和教育评价工作体系。只有强有力的体系才能保证教育评价正规有序地进行,规避由体系构建不全而导致的教育负向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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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淮,徐胜阳.“规训化”教育:学校教育负向功能的审视[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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