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支持对于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矫治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支持通过有效提升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效能,进而达到个体层面上的增权效果。通过对全国性大规模数据的分析,运用社会支持理论和增权理论,以定量方法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及其增权机制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居住状况和教育年限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效能影响显著。亲友借住者的自我效能显著小于自有房产和租房者,而后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教育因素促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自我效能的提升。第二,社会支持的增权机制较为复杂。工具性支持因素中,人际能力和教育学习因素具有促进作用,而心理辅导和工作机会因素具有抑制作用。情感性支持因素中,理解、接纳和尊重因素都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支持利用度因素中,社会互动和活动参与都显著提升自我效能。
简介:【摘要】《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基于我国“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宗旨,这种理念肯定了刑法的惩戒功能与指引功能,给予偶犯、初犯改过自新的机会。随着法律制度的出台,法律问题逐渐转变为与法有关的社会问题。在现代社会,如果不能通过详细的实施计划衔接刑法判决,那么社区矫正亦会流于形式化。现行社区矫正法缺少对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信息保护、复学接洽、教育矫正的相应实施细则,法益保护不足,应该进行必要的细化处理,避免刻板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