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时效与担保物权的竞合及解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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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时效与担保物权的竞合及解决

梁香凝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阜新   123032

摘要:在民法的实践中,时效制度和担保制度是两个重要且经常相互提及的概念,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竞合。本文将分析民法时效的定义、特点,探讨民法时效与担保物权的竞合及解决方法,以及民法时效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运用,以供参考。

关键词:民法;时效;担保物权;竞合;《民法典》

引言:众民法的两大基本原则为“依法治国”和“保护公民权利”。在这两者的基础上,我国现行《民法典》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规范。其中,诉讼程序的设立、审判机制的运行以及仲裁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解决民用法领域中存在的实效性与担保物权之间的矛盾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民法时效的定义与特点

民法时效是指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它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时效分为诉讼时效和时效两种。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人民法院受理其起诉之日起超过法定期限即消灭诉讼请求权的制度。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就纠纷申请仲裁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仲裁申请,或者没有适用的仲裁法对案件作出裁决,则无法再行起诉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制度。民法典担保物权制度的变化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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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民法典担保物权制度的变化

二、民法时效与担保物权的竞合及解决方法

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期间为一年。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同时抵押权人还可以对该抵押物在任何时候进行优先受偿。但在民法第四百五十九条中,对同一动产有多个抵押的,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为优先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

因此,在担保期间,如果担保物权人主张权利,则债权人应当优先受偿。但是,如果债权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可以约定超过民法典规定的最高额抵押物价值限额。这种协议是有效的,但当事人应当知道该约定的效力。如果抵押权人未能遵守该约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则抵押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所以,在处理担保物权与民法时效的竞合问题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进行解决。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规范当事人的行为,减少担保物权与民法时效的竞合情况的发生。

三、民法时效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应用

(一)合同法规定的“不变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8条:“受要约人在约定时间内向受要约人作出约定的,除非受要约人在约定时间内向受要约人作出约定,否则,该约定为新约定。”在这种情形下,受盘人在约定期间作出的承诺被认为是新的约定,而原有的约定无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受要约人在收到新要约后有权拒绝该的要约为原来的要约。这就是所谓的“不变期间原则”。

虽然这种原则以不变期间的形式存在,但它的实际应用却并不理想。首先,由于大多数情况下不变期间的届满是由当事人主动提出来的,因此它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在一些案件中,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变更或延长了不变期间,但当事人却无法申请解除该不变期间限制。这也就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2]

(二)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分为两种,即,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其中,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特别诉讼时效则为二年。在普通诉讼时效内未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的期限就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就无法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不得继续审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但是,如果案件属于特别案件,如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规定有专门的程序或期限规定的,从规定的期限届满日起算。

(三)不变期间的立法建议

1.增加不变期间届满的救济措施

在一些案件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在不变期间内提起诉讼,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此,法律工作者可以考虑增加一些救济措施,如允许当事人申请延长不变期间、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等,以缓解当事人的压力。

2.对于一些的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导致的诉讼时效中断

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但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其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工作者可以考虑在相关法律条款中增加特殊情况的说明,以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继续进行诉讼。

3.完善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后果制度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律工作者可以进一步研究完善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后果,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作出裁判,以及裁判的类型和效力等。这将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了解诉讼时效制度,避免因不熟悉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争议。

4.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

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诉讼时效制度,法律工作者可以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举办线上线下的培训课程、发布相关法律知识等,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当事人可以了解到诉讼时效的重要性,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积极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除了在司法机关之外,社会各方面也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例如,人民调解、仲裁机构、社会组织等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帮助当事人协商化解矛盾或调解处理纠纷。这样,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式,提高诉讼效率。

结束语:总之,法律工作者应继续关注诉讼时效制度的相关问题,并结合实际需求和时代发展进行完善和改进,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马林君.论民法时效与担保物权的竞合及解决[J].环球市场,2020.

[2]杨梅.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时担保物权的效力探讨[D].西南财经大学[202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