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高州府建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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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高州府建置

黄兰程

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0


【摘要】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高州府建置历经多次更改变革,明清时期的高州府属广东省十大州府之一,高州府管辖之地较大,人数较多,地处战略要冲地带,在历史上是粤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本文以高州府区域为研究主体,通过以历史人类学角度对各类文献进行分析,以此探究影响明清高州府建置的意义和历史动因。

【关键词】高州府;建置;历史人类学

高州府位于两广之间,地理位置优越,临大海带长江,与廉州、雷州接壤,府城茂名(今高州市,非茂名市),风景优美,“前仙井,后擁翠”,是鉴江水之源头所在。高州府,东北至肇庆府七百七十里,南至海岸百五十里,西至廉州府二百六十里,北至广西梧州府五百二十里,自府治至布政司一千里,至京师八千六百四十七里。古百越地,秦为南海郡地;汉初属南越国;武帝时属合浦郡;后汉因之。建安末,析置高凉郡,治高凉县;三国吴又置高興郡,治广化县,今与故高凉县俱见肇庆府阳江县;晋初因之,后以高興并入高凉郡;宋齐仍旧;梁大通中、兼置高州;隋平陈废郡,大业初、復改高州为高凉郡;唐武德六年,復置高州,初治高凉县,贞观二十三年,移州治良德县;天宝初,曰高凉郡,乾元初復故,新唐书大历十一年,州移治电白县;五代时,属于南汉,宋仍为高州,亦曰高凉郡;景德初,并入窦州,三年復故;元曰高州路,仍治电白县,大德八年,徙治茂名;明洪武初,改为高州府,领州一县五,今因之。高州府,属古百越之地,从秦开始纳入中央版图,汉初属南越国,历经多次改置復置,于明洪武初年,改为高州府,领一州五县,其建置稳定下来,沿至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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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朝高州府地方机构建置

元代,称广东道,属江西行中书省,洪武二年(1369年)四月,改广东道为广东行中书省,广东成为明朝的行省之一,随即又设置省、府、县三级政权机构,根据三级政权机构任命各级官吏。


(一)明军入粤

朱元璋在推翻元朝后,于1368年正月在南京即帝位,定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同年二月,命两路军进取广东,元驻广东的江西行省左丞何真奉表迎降,明军不战而胜。进取广东时,朱元璋命中书平章政事廖永忠为征南将军,浙江行省参政朱亮祖为副将军,率水师由福建沿海入广东为东路;命赣州卫指挥使陆政亨、副使胡通率赣州及南雄、韶州等卫军马会主力廖永忠取广东为中路;再加上朱元璋在即帝位之前命湖广行省平章杨璟、左丞相周德兴等率军由湖南取广西为西路,形成“三方进师,为犄角之势”。

癸卯诏御史大夫汤和还明州造海舟漕运,北征军饷,命平章廖永忠为征南将军,以参政朱亮祖为副帅,舟师由海道取广东。

敕谕永忠等曰:王者之师,顺天应人,所以除暴乱,角羊倒悬以慰民,望朕昔平定武昌荆湘诸郡,皆望风款附常遇春,克赣州南安岭南数郡,亦相继来归,此无他,师出以律人心悦服故也。今两广之地,远在南方,彼此割据,民困久矣,定乱安民,正在今日。彼闻八闽不守,湖湘已平,心中震慑,无固守之志。若先遣人宣布威德以招徕之,必有归款迎降者,可不劳师旅。慎勿杀掠,沮向化之心。如其拒命,举兵临之,扼其险要,绝其声援,未有不下者,且广东要地,惟在广州,广州既下,师方略率用是道肃靖南服在此一举。

明军在入粤之前,朱元璋对廖永忠等人说,今两广地方,远在南方,彼此割据,民困潦倒已经很久了,定乱安民,急不可待,现在就是好时机。听闻福建已经守不住了,湖南已经平定,内心震慑,认为他们已经没有死守的意志。如果先让人宣德布威,前去招安他们,必定有愿意打开城门迎降的人,如此一来,可以不劳兴师动众的军队。需要慎重的是不要杀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之获取他们的向化之心。如果他们抗拒不从,那就举兵攻打,占据险要之地,断绝他们的援军,不会有攻打不下来的地方。而且广东重要的地方,是在广州,广州一旦攻下,用同样的方式,南方必然会攻下。根据朱元璋的战略部署,何真“奉表迎降”,广州、惠州、梅州、循州四州不战而下,其他地方也相继攻下。


  1. 地方机构建置

明朝建立后,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仍沿袭元朝的制度,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广东设置道,称广东道,属于江西行中书省管辖。明朝时期对广东地方尤为重视,朱元璋认为,“粤人去京师万里,文武大吏得贤为急”。之后任命多名清廉有能力的人前往广东任职,洪武二年(1369年)四月,将广东道改为广东行中书省,置省之初,任命当时的治书侍御史周祯为广东行省参政,周祯为明朝初律令编定者之一;“六年正月,右丞相广洋左迁广东行省参政,帝难其人,久不置相,惟庸独专省事。七月拜右丞相。久之,进左丞相,复以广洋为右丞相。”汪广洋素以“廉明持重”,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朱元璋贬中书省右丞相汪广洋为广东省参政,虽然属于贬官,但在他在任期间,“民甚安之”。明朝廷屡次委以重臣担任广东行省总揽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表明了朱元璋对广东地区的重视,当然,个中因素,不仅是该地区的靠海经济,还有其他政治、军事等因素。

洪武九年(1376年),改广东行中书省为广东宣布政使司。实行布政司、府、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洪武初改广州、肇庆、韶州、南雄、惠州、潮州、高州、雷州、廉州为府。高州府,辖茂名、电白、信宜、化州、吴川、石城(今廉江市),府治茂名(今高州市)知府,相当于一个独立市的市长。


  1. 卫所制度的设立

明朝初年,除了政区划分的变革,朱元璋也在不断加强对军队的建设,“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在全国各地实行卫所制度。于高州府也相应地设置卫所机构。

“高州府卫一曰神电,隶广东都司属前军都督府辖,内所五曰左、右、中、前、后,外所四曰高州、信宜、宁川、双鱼,附所二曰阳春、石城,兵有四,曰衙兵、曰弓兵、曰民壮、曰客兵。”
在高州府设置一卫所,在神电(今电白区电城镇),称为神电卫,相当于高州府地区的一个治安保护部门,属广东都司属前军都督府管辖;设置五个内所,分别是左、右、中、前、后五个内所;设置高州、信宜、宁川、双鱼四个外所;还有两个附所,分别是阳春、石城。明朝时期,将军士都编在了卫所之中。


  1. 清时高州府地方政权组织


明末时期,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推翻了明王朝的统治,后清军入关,定都城于北京,实现了对全中国的统治。清军入粤是在顺治三年(1646年),于翌年建立广东地方政权机构。


(一)清军进入高州府

“二月,清兵进占高州府城。七月,广西施尚义、叶标率抗清队伍攻占州城,向高州进军,至石鼓,被清兵击败。施尚义会同诸路军再进攻,遂占高州府城。”

清军入粤后,于翌年二月攻占高州府,在高州府与抗清队伍展开了拉锯战。同年七月,广西施尚义、叶标率领抗清队伍攻占州城,向高州进发,到达石鼓,被清朝军队击败。施尚义与其他抗清义军汇合再次发起进攻,历经数月混战获得胜利,于是义军占领了高州府城。

“八年,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率兵复占高州、化州。十一年三月,原张献忠部将李定国联明抗清,率军由滇入粤,进占化州、高州。十二月,李定国兵败于新会,退广西。化州、高州复归清廷。”

顺治八年(1651年),清军再次占领高州、化州。顺治十一年(1654年)三月,原张献忠的部将李定国联合当时的南明政权共同抵抗清朝的军队,他率领军队从云南进入广东,逐步占领化州、高州等地。虽然起义军和南明联合军占领了化、高二地,但持续时间并不长,同年十二月,李定国便兵败在新会,为保全力量,退至广西,化、高二州又归清王朝管辖。

清军从进入高州府到真正完全把高州府收归囊中,其实是经历了一个很反复的过程,至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在此八年离乱时期,共有八度反复。即四度“归清”,四度“复明”,平均一年一度大反复。


  1. 地方机构建置


顺治四年(1647年),在广东这里地方政权组织和军事建制,地方政权组织有省、道、府、县四级。省一级行政长官,设有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各一名,最高军政长官为两广总督。

清朝驻守广东的军队有绿营兵和八旗兵。绿营兵,因用绿色军旗和以营为基本编制单位而得名,其编制是标、协、营、汛。分别由两广总督、广东巡抚、提督、总兵所统辖。除了在广州、肇庆、惠州、虎门四处派驻督标、抚标、提标外,在“岩疆重镇关塞要害之地”设立兵防七镇,由镇标驻守。如设置高州镇,驻守高州,且在各个镇置总兵一人,统辖本标官兵及所隶分防各营。
此外,清王朝为了加强对广东地区的统治,除了派遣绿营兵驻守,还设置驻防大将军统辖八旗兵驻防。


  1. 结论


无论是明清还是各个朝代任何时期,地区的建置都是与当时国家形势和地方状况来决定的。明清时期重视对广东地区的管辖,与其时沿海经济的开发以及海寇的祸乱是密不可分的,当然这也仅仅是众多原因的一部分,还有一些农民起义斗争的爆发、当地土著与外来移民的资源争夺影响到社会动荡等。高州府,这样一个地区的建置,最重要的是其政治因素,无论是明军还是清军进驻高州府后,都会进行相应的改革措施,恢复社会生产和正常运行;其次是稳定因素,过去的高州府下辖的四县一州是与广西接壤之地,如化州市的文楼镇与广西陆川交界、现茂名市下辖的信宜市金垌镇等与广西玉林交界,明清时期大藤峡“瑶”乱对于高州府地区也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当然,经济也是高州府建置的重要考虑的原因之一。


作者简介:姓名:黄兰程
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邮编:530000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95.01
学位:硕士
研究方向:历史人类学





顾祖禹辑著,《读史方舆纪要 》第五册,中华书局出版社, P4291


参见: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万历)《高州府志 》,书目文献出版社,第5页。



【明】胡广等,《明太祖实录》卷三十

【明】戴璟等修,《广东通志初稿》卷三

【清】张廷玉,《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

【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八·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

方志钦,蒋祖缘主编,《广东通史》(古代下册),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 ,P44。

参见(万历)《高州府志 》(卷二)戎備,第36页。

《化州县志》化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7月第1版 .

《化州县志》化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7月第1版.

方志钦,蒋祖缘主编,《广东通史》(古代下册),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

方志钦,蒋祖缘主编,《广东通史》(古代下册),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