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如何开展互动教学以增强初中生道德法治意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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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如何开展互动教学以增强初中生道德法治意识

黄定贵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花贡镇花贡中学,贵州省 黔西南州 561400

摘要:互动式教学,是一种坚持以师生互动为主要形式,让学生在互动过程中加强知识学习的教学方式。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运用互动式教学,可以增强师生和生生之间的互动,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从而能够在学生学习水平的提升中,促进其良好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形成。

关键词:互动教学;初中教育;道德法治意识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主要就是以初中学生的品德修养为出发点,对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行培养。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运用互动方式来展开教学,能够生动化抽象的理论知识,能够促进学生注意力的集中,从而在其能力水平的增强中,实现学生道德修养和法治意识的形成[1]

一、运用案例教学法展开互动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属于互动教学形式中最为常见的教学形式,此教学形式就是以传统教学形式为基础,借助教学案例,来加强对教学内容的讲授,使得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学习,对知识进行更好的掌握。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此种方式展开课程教学,让学生在教学案例的分析下,加强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其学习能力的提升。

如,在对“法不可违”进行讲解时,教师可以给予学生如此的案例:王某的弟弟王小峰在某天被李某打伤,在几天后,王某纠集他人,将李某打成重伤。在案例讲解后,就可以让学生思考,小峰被打伤后,可以利用什么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的做法是否正确?其应该怎么样帮弟弟维权?王某和李某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此类“欺压报复”事件在实际生活中层出不穷,学生们也会产生相应的学习热情,在面对欺压时,面对报复时,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利用法律维权?而一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被充分的调动出来,就会展开充分的思考和探究,并能够在探究中明白王某报复李某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其应该利用法律维护弟弟的权益,可以去派出所报案;与李某协商,要求其在道歉之后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等[2]。利用如此方式,很明显就能够帮助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意识,能够让学生在知法、懂法的过程中,守法维法,从而实现学生法治素养的构建形成。

二、运用辩论法开展互动式教学活动

实际的教学活动本身就属于生活的一种,只是这一理念在以往没有得到认可,也没有得到实践。在传统的教学形式当中,教学都只是对知识的呆板讲解。此种情况无疑使得教学课堂氛围过于凝重,进而加大了学生的学习压力。而随着新课程的改革,如今的教学很明显对生活的各个方面给予了重视,更是倡导学生在生活中对知识进行学习。但是哪怕教师已经重视到了生活的重要性,其所传授的知识也缺乏相应的特定性。在此种情况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就需要在教学中充分的融入进生活化内容,要以实际的生活为依据展开辩论式的知识教学。让学生在生活化内容的融入中,加强对知识重要性的理解,在辩论中对道德与法治知识进行掌握,从而促进其整体学习水平的提升。

例如,教师在对“善用法律”进行讲解时,就可以对一段“为抓捕犯罪嫌疑人致其受伤”的视频进行播放:小周是某小区保安。一天,小周为了抓抢劫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行车将其撞倒在地。最后其虽成功的抓到抢劫犯罪嫌疑人,却导致抢劫犯罪嫌疑人脸上、腿上和胳膊上有不同程度的擦伤[3]。当视频结束后,教师就可以指导学生以“小周行为是否侵犯抢劫犯罪嫌疑人权益?能否理解和原谅其行为”为辩论主题,展开激烈的辩论。在此辩论中,部分学生认为,小周是为了成功抓到犯罪嫌疑人而做出此举,是可以被理解和原谅的;还有部分学生认为,虽然是为了抓获犯罪嫌疑人所做出的举动,但是其却造成了犯罪嫌疑人脸上、腿上和胳膊上的擦伤,虽可以理解但不能原谅。更有学生认为,抓犯罪嫌疑人应该利用其他方式,而不应该展开人身攻击,因而其行为不能被理解,更不能被原谅。通过如此辩论,不仅能够让学生对法律知识进行加强理解,还能够让其树立起相应的法律意识,从而能够在其法律精神和素养的增强中,实现其道德与法治学习效率的提高。

三、开展模拟法庭式互动性教学活动

模拟法庭是互动性教学形式,其实属于情境教学模式的一种,其主要就是以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内容为依据,对相应的教学情境进行设计,从而加强学生对其中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对于初中阶段的学生来说,因为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律知识有着较强的抽象性,很难对其内容进行有效性理解和掌握。若是利用其他的教学模式展开实际教学,也无法让学生学以致用。面对这样的情况,初中教师就要在对模拟法庭式教学形式给予重视时,以此为基础展开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在模拟法庭的情境教学中,对相应的法律知识进行加强学习。

譬如,教师在讲解“捍卫宪法尊严”时,就可以以“孙志刚事件”为出发点,展开模拟法庭式互动性教学活动[4]。首先,教师要给出相应的材料,“孙志刚,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黄冈,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在遣送中转站收容后,因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其次,教师在讲解完整个过程后,就可以展开模拟法庭。在此当中,教师要随机选择几名学生,作为此次事件的相关人员,如黄村街派出所专区中队长李耀辉;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罗侨安;殴打孙志刚的李海婴、张明君等;涉嫌指使殴打孙志刚的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乔燕琴等。还要选择几名学生担任李海婴等人的辩护人,以及法庭中的法官、工作人员等等。让学生在模拟的法庭中,对孙志刚事件进行互动讨论。接着,教师需要在模拟法庭互动式教学中,询问学生:“此事件造成了哪些影响?收容遣送制度是否存在违宪情况?要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利用此般方式,来加强学生对此事件的思考,强化其对宪法的了解,提高学生对宪法尊严的维护。从而在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精神的增强中,实现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强效培养。

结语

总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加强对互动教学模式的应用,以此在增强学生整体学习能力的途中,实现其综合素质的提升以及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的有效形成。

参考文献

[1]周梅英.开展互动教学以增强初中生道德法治意识[J].新课程导学,2018,(24):25.

[2]钟巧平.互动式教学模式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的应用与实践[J].才智,2020,(7):56.

[3]张红霞.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的互动教学方法探讨[J].文渊(中学版),2019,(6):685.

[4]王观风.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J].名师在线,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