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明确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的分化能力及分化条件,以TGF-3和BMP-7诱导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向类髓核细胞分化,为组织工程髓核的构建提供良好的种子细胞.方法利用全骨髓贴壁法分离获取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并对细胞进行培养和传代,以特定的环境及细胞诱导液进行诱导,促使其向特定的中胚层细胞分化.再将细胞分为四组,A空白对照组,B:BMP-7诱导组,C:TGF-3诱导组,D:TGF-3与BMP-7共同诱导组,诱导21天后对蛋白聚糖、Ⅰ型胶原、Ⅱ型胶原、Ⅹ型胶原和SOX9基因进行realtime-PCR检测.结果全骨髓贴壁法分离获得的原代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生长良好,2周后显微镜下观察细胞间形态较为一致,成纺锤形.细胞传代后生长良好.细胞表面表达CD29、CD105、CD166表面标记物.在成骨诱导培养液、成软骨诱导培养液和脂肪诱导培养液的诱导下,培养21天后,通过特定染色发现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向预定方向分化生长.以TGF-β3和BMP-7生长因子诱导21天后,蛋白聚糖、Ⅱ型胶原和SOX9基因表达C组和D组明显高于A组和B组(P〈0.05),X型胶原表达A组和B组明显高于C组和D组(P〈0.05),Ⅰ型胶原表达四组之间无明显差异.结论全骨髓贴壁法可以成功分离获得状态良好的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在成骨诱导培养液、成软骨诱导培养液和脂肪诱导培养液的诱导下,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可向预定的方向分化且生长良好.TGF-3和BMP-7诱导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后可明显提高其类髓核细胞具有的下游基因表达水平.
简介:肖像、姓名、声音等人格要素的商业化利用,使传统民法理论关于人格权为具有专属性的非财产权的认识面临挑战,产生了对人格上财产利益进行保护以及承认其可继承性的需要.美国和德国在各自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分别形成了公开权与隐私权分离的“二元”模式和人格权包含财产成分与精神成分的“一元”模式,我国更宜采纳“一元”模式.在“一元”模式下,人格上财产利益是人格要素财产化的结果而具有承认其可继承性的必要.
简介:合同第三人的利益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合同法晚近发展关注的一个焦点。受益第三人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有独立的请求权一直是一个难解的法律命题,其难点不仅在于如何处理利益第三人的权利和合同相对性基本原则的关系,而且涉及利益第三人的类别,即何种受益第三人有权依自己的名义要求合同的履行以实现其利益。英美合同法对受益第三人的权利从不认可到认可,经历了一个理念改变的过程,通过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改革和对约因要求的变化,确立了受益第三人的法律制度,从而使合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趋于完善。在中国合同法中,合同第三人的利益,尤其是受益第三人的权利是一个亟待填补的空白。
简介: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550-1868(2014)10摘要静脉刺穿是护理工作的基本操作之一,静脉刺穿应用于静脉输液,注射和静脉采血。静脉输液和注射均是迅速而有效的给药方法,在各种给药途径中占重要位置,因此运用熟练的穿刺技巧方法,是提高穿刺成功率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