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欧美,警察权的变迁经历了两次“脱警察化”,通过分权和分工,从国家行政、内务行政的同义词渐渐走向组织法意义,从警察概念分化出来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使用“警察”名称。第一次与分权有关,通过与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等的分离,警察权逐渐限定在内务行政领域。第二次与政府组织体系分化、职能进一步分工有关。通过不断明晰警察权目的,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警察权之中剥离出去,警察权也便与内务行政有了一定区分。我国自清末起步的现代警察制度,通过组织体系的重构,延续了衙役、保甲等传统职责,对警察权的认识直接取自欧美晚近的警察概念。也经历了分权与分工,通过“脱警察化”逐渐限缩警察概念与警察作用,但不彻底。建国之后形成的“多元分散”的警察体制存在着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简介: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要围绕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建立健全和不断创新“干部工作五大体系”.一是素质培养体系:重在抓好全程培养,突出实践历练,力戒预设晋升路线图,搞“镀金”和拔苗助长式培养.二是知事识人体系:重在多角度、近距离考察干部,力戒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三是选拔任用体系:重在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力戒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四是从严管理体系:重在日常经常、防微杜渐,力戒疏于监督的“放养”.五是正向激励体系:重在激励用好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力戒让混日子的“官油子”得势获利.
简介:权力结构,是人类阶级社会的基本存在,成为人类社会形态的又一种表现形式。从本质上讲,权力结构体现的是生产力、权力、权利的互动演变关系,不同的权力结构,适应不同的生产力水平,构成不同的政治制度,提供不同的权利保障,产生不同的国家治理效能。权力结构关系政治制度“好”“坏”,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治理成败。事物发展呈现结构转换下的质量互变规律,社会形态的演变、国家治理的“好”“坏”同样呈现权力结构转换下的质量互变规律,科学的权力结构是价值圈、能力圈、支持圈“耐克区”的最大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权力结构思想内涵丰富,引领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科学权力结构构建,不断把中国特色权力结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简介:教师的教学决策和课堂行为受自身教学认知的影响,并共同作用于学生的学习认知和行为。研究高职英语教师的教学认知对高职学生英语能力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对四川省内7所高职院校英语老师的语言观、教学观、对学习者及其学习行为的认识等教学认知情况进行了调查。重点分析了高职英语教师对英语、英语能力的认识及英语能力培养目标的理解,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组织及实践教学等教学方面的认知和实践,以及对学生英语学习认知及行为的评价等。调查还对高职英语教师的教学认知、教学方法和教学行为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对高职高专英语教师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研究提出了建议。
简介:通过合作促进安全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是,在当前的国际安全合作中,普遍存在“多愿望,少行动”的现象。由于安全概念的泛化,国际社会几乎在所有安全问题上都表达出希望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意愿。但实际上,很多安全问题不可合作。“可合作安全”的概念是基于议题性质、威胁认知和共同利益的一种预设的状态。对议题性质的认定是安全合作的前提条件。如果安全合作对象在议题性质的认定方面观点不一致,那么安全合作不可实现;反之,安全合作是可能实现的。在安全合作对象关于议题性质观点一致的基础上,安全合作主要受威胁认知和共同利益两个因素的影响。如果安全合作的对象彼此威胁认知越小,且在应对安全威胁方面的共同利益越多,那么安全合作越可能实现;如果安全合作对象彼此威胁认知越大,且在应对安全威胁方面的共同利益越少,那么安全合作越难实现、甚至不可合作。“可合作安全”在应对安全威胁的实践中,可以为有关部门在什么问题上合作、与谁合作等提供思路,使国际安全合作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
简介:考察行为人的特别认知对于不法归责的实质作用,对于重新认识故意与过失、正确界定“制造禁止风险”及反思刑法归责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否定特别认知对于不法成立具有影响的规范主义观点,其结论和论证均不能自圆其说。目的主义和客观归责论均试图在统一的归责模式下来论证特别认知对于不法成立的意义,但要么存在主观优先的方法论问题,要么无法消解体系内部的矛盾。要正确认识特别认知在不法归责中的相关性,需要以法益保护中的“制造禁止风险”为链接,使特别认知这一存在要素成为规范体系的评价对象。在理解“制造禁止风险”时,两对误解亟待澄清:一是风险是否存在和风险是否容许不可混淆,二是过失犯和故意犯存在不法构造上的本质差异,不可适用统一的归责模式。故意犯以“行为人的实际认知”支撑主观不法的成立,因此当行为人基于特别认知开启风险实现可能时,就制造了禁止风险。过失犯中行为人的特别认知不能产生特别的注意义务,特别认知的存在不能证立义务违反性的成立,仅当注意义务要求行为人避免特别认知到的法益风险时,才可能成立过失不法。
简介:"人民"一词是一个具有复杂内涵的政治概念。建党初期,中共对"人民""国民"两概念的使用并没有明显的侧重。随着国共合作的开展,革命形势的高涨,"人民"因克服了"国民"这一概念的污名化与模糊性,又符合马列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所以逐渐取代了"国民",成为中共的主流话语。大革命失败后一段时间,中共因"人民"概念曾经包含资产阶级,对其使用频率一度大为降低,并试图以"群众""民众""工农"等概念替代之,反映出当时中共革命政策的转变和对"人民"内涵建构的不足。随着民族危机的上升,1935年共产国际七大后,中共统一战线政策逐渐转变,"人民"这一概念又重新回到中共话语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