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献摘要:轴心时代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黄金时代,在中西方国家都诞生了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关于自然法这一重要概念的思考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存在。本文笔者对轴心时代中西方思想家之于自然法的思考进行探究,意图挖掘人类早期文明伟大的精神财富。
简介:摘 要: 自然法是人类的知识与行为的前提。自由是自然法的核心。自由可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两个层面。社会秩序当建立在消极自由的原则上。财务自由是消极自由的基础。财务自由的内涵、边界由各人自主定义。与财务自由原则相匹配的制度是市场制度。
简介:对自然法的任何概念反思都必须首先厘清什么是'自然'(Nature)、什么是'法'(Law)。尽管在自然法的理论化过程中各种学说林林总总,但真正把自然法作为法之一种进行深入探究的首推托马斯·阿奎那。他在对法的讨论中极为连贯地融合了'自然'与'理性',把自然法定义为理性造物对永恒法的分有。永恒法是上帝智慧的彰显,是一切法律的根源,自然法则代表着人的实践理性对永恒法的主动参与。借助实践理性与思辨理性的对比,阿奎那把自然法定位为实践理性对善的理解和趋避所形成的若干原则。自然倾向,尤其是人所特有的自然倾向为实践理性提供着质料性的内容,正是通过对人类生活的目的及其所涵摄的复杂而又具体的各种人性倾向的反思,自然法才能作为真正的法指引和评判人类实践活动。就此而论,阿奎那的自然法概念是建立在一种目的论式的人性观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