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吉县地处晋西吕梁山南端。到1993年.全县累计造林1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3%.林果年收入2000余万元。林业正在成为改变吉县生态环境、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和小康工程。近年来.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吉县在落实林业政策、深化林业改革上.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试验探索.认真总结实践.培育和完善了新的林业发展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造林绿化进程。一、依靠劳动积累工.完善投入新机制吉县是贫困县。针对国家补助有限、财政筹资不足的情况,自1985年以来.县委、政策坚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把林业投入的主体放在了农民群众身上.先后以吉政发(198)40号、(1989)54号及吉发(1991)5号文件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实施意见.逐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劳动积累工投入机制。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许多野生植物资源进入市场,在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为采集者带来不菲的收入。天然野生植物资源成为商品,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固然有利,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小觑。我国对野生资源环境的管理一直采取“国家所有,地方(企业)经营”的模式。计划经济体制下,除国家指令性苗木种子、药材、食品资源由当地居民少量采集外,大部分野生植物资源难以流入市场,因而虽有采集但植物链仍得以繁衍发展。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的多样性、野生植物的宜于采集和高利润,以及人们道德水准和环保意识低下等多种因素,使上述管理模式的不完整性日益彰显。每到采收季节,野生植物资源所在地的居民蜂拥而上,恣意采集,严重破坏了生物链,部分野生植物资源因此濒临灭绝。因此,有必要对野生植物资源采取“国家所有,地方(企业)经营,个人承包采收”的管理模式,通过有偿承包的方式使资源环境的责、权、利真正落实到位。发包时收取的资金可还原作资源保护,从而使野生植物的采收形成良性循环。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自1998年以来对红松果实采集权实行季节性竞价有偿承包。采收期内,承包者相应地承担起了林地内乔、灌、草、藤植物的保护责任,使国有林地内植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