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故意犯罪的主观结果,是指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前其意志所考虑的行为所会引起的结果。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里所规定的“结果”,就是一种存在于犯罪人意志中的主观结果。对主观结果进行分析和探讨,对解决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一)主观结果的存在。任何故意犯罪,其行为人都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引起一定结果的出现,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结果,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就作为一种理念的状态而存在于犯罪人的意志中。並且,一定的行为总会引起一定的结果,这种必然的因果关系一定会反映到犯罪人的认识之中,对犯罪行为之确定必然包含着对危害结果之考虑。从
简介:本文旨在研究政府绩效的内部主观评价是否会受到一些情景化因素和评价者个体特征的显著影响而扭曲。在B.Stipak分析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了本土情景化变量对其模型进行改进,利用对安徽省85个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的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政府绩效内部主观评价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结果表明:政府绩效内部主观评价者的人口学特征对其主观评价的影响并不显著;与政府内部普通工作人员相比,领导班子成员会故意夸大政府绩效;普通工作人员与主要领导者的个人关系可能会干扰其对政府绩效的公正评价。文章得出结论认为,进行政府绩效内部主观评价,如果能控制一些情景化的因素,其评价结果不会随着评价者的人口学特征而产生较大波动,是基本稳定、有效和可信的。
简介:本研究以主观幸福感(SubjectWell-Being,以下简称SWB)为研究主题,以青年保安群体为研究对象,借助质性研究方法中的现象学方法为手段,旨在通过了解数名青年保安人员主观幸福感认知状况、自身主观幸福感状态、理想幸福感状态以及影响其主观幸福感体验程度的因素等,揭示出这一群体主观幸福感的本质。本研究一改传统对保安群体进行研究和关注的忽视,以及倾向于从心理学视角以定量研究方法为手段来研究主观幸福感所造成的不足,而以青年保安人员为研究对象,以质性研究方法来对保安人员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力求在研究领域、研究视角、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等方面,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