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陕西省镇安中学始建于1942年,2002年晋升为陕西省重点中学(2006年统一改称为陕西省标准化中学).学校现有高一、高二、高三3个年级,6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100余人;教职员工283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75人(3人为特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139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学历教师109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拥有国家级骨干教师5人,省级教学能手、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11人,市级教学能手、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48人,县级教学标兵、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102人.学校历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促进了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一、坚持“以德为先”,落实师德首要位置
简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吸收了自1988年年底开始试行企业破产制度以来企业破产实践的经验、教训,借鉴了市场经济国家实施企业破产清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进行整合和重塑。它的施行,对于规范统一的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在其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将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的责任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严格区分开来,既公平地界定了两者的不同责任,又体现了立法者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对此,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当然,有些规定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够起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还有待实践的检验。本文对此作一些初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