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赵某,男,23岁,海阳市无线电元件厂职工,1995年10月海阳市无线电元件厂因经营困难,赵某等部分职工放长假。1996年4月,经人介绍,赵某在未与无线电元件厂脱离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到海阳市某造纸厂干临时工,月工资200元。1997年4月12日,赵某在车间加工纸板时,不慎破机器挤伤左手,当即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8655.5元。6月12日治愈出院后被鉴定为伤残八级。后造纸厂以赵某是临时工为由,只同意报销医疗费用的80%,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概不负责,并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赵某不服,于1998年8月12日向海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造纸厂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给工伤医疗期内的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并重新安排工作。
简介:当前,一个以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的再就业授助行动在各地普遍展开。本期发表的温家宝副总理在全国服务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节选),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写的《有能力、有工作、有收入——就是"就业"》,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写的《建立帮扶机制,促进充分就业》,以及《再就业援助遍神州》、《"春风常驻"杭州城》等报道,充分反映了再就业援助行动的广度和深度。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对开展再就业援助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不少地方还存在着死角,存在着优惠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力、资金不到位等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对弱势群体开展再就业援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