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觉醒,听证会的经常举行已势在必然。然而当纳税人真正对于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提出听证时,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对成功举行听证的信心是否与拟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样坚决呢?听证,应带给税务人员一些重要的启示。启示之一,税务人员依法征管,按程序办事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是新时期的治税思想,行政复议法的实施,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觉醒,都对当前地税工作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稍有闪失,就可能影响到执法效果。如执法检查前应出示证件的程序如果忽略,执法将被视为不合法;又如在检查中,对原始资料不注意取证,到听证会时拿不出有力证据,将直接导致检查结论
简介:第二讲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税务行政复议程序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处理税务争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复议申请人是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指明对哪一个具体税务机关的行为不服。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其复议请求可以分为要求撤销、变更或履行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赔偿请求。4.属于法定的复议受理范围。超出法定复议受理范围的税务争议,不得申请复议。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申请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6.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申请前已经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