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行政抗诉证明标准既具有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多级性、中间性和复合性特征,又具有不同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复查性、救济性、监督性的特点。行政抗诉应当综合考虑被诉行政行为类型、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程度以及行政抗诉工作的特点,构建包括优势证明标准、一般证明标准、严格证明标准在内的多元证明标准

  • 标签: 行政抗诉 证据 证明标准
  • 简介: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标准是司法对行政裁量审查的核心,也是推进行政法治,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根据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经验及司法审查标准的形式和内在依据,确立以形式性和实质性的二元标准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前者包括超越职权、行政裁量不作为和程序违法,后者包括一般不合理原则与行政均衡原则。

  • 标签: 行政裁量 司法审查标准 形式依据 内在依据 行政法治
  • 简介:我国刑诉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此可见,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在此,笔者对这一证明标准谈点自己的思考。

  • 标签: 证明标准 起诉 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 犯罪事实
  • 简介: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各个诉讼阶段是否存在区别的问题,当前主要存在两类观点,第一类观点认为,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证明标准应当是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按照先后次序严格进行,只有前一诉讼阶段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诉讼活动,既不能跨越也不能颠倒。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立案阶段为怀疑;在侦查阶段为确实、足够的证据;审查起诉阶段为确实、足够的证据;而在审判阶段的标准才能沿用法律所规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从总体上讲,自侦查机关到起诉机关最终至审判机关的刑事证明标准应是越来越严格的递进关系。第二类观点认为,我国法律对刑事诉讼的三个诉讼阶段都明确的提出了刑事证明标准,并且三个标准基本表述均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以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证明标准的掌握上基本是一致的,没有显著的区别。

  • 标签: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活动 诉讼阶段 审判机关
  • 简介:证明标准,实际上是一个理论术语,英文为“sLaadardofproof”,意为证明案件事实所达到的程度。诉讼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证明的过程,刑事诉讼尤其如此。民事诉讼尚有当事人相互妥协的可能.对案忙事实的证明有时并不那么重要,但是,刑事诉讼尤其是刑事公诉必须完成对案件事实的证明.而证明达到何种程度证明的任务即告完成,此即为证明标准问题。

  • 标签: 刑事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 案件事实 民事诉讼 标准问题 当事人
  • 简介:我国没有规定独立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证明标准。遵循人的认识活动规律和刑事诉讼证明活动规律,我国应当建立起递进型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将"合理根据"作为侦查阶段的死刑证明标准,"充分确信"作为审查起诉阶段的死刑证明标准,"确定无疑"作为审判阶段的死刑证明标准

  • 标签: 死刑案件 证明标准 合理根据 充分确信 确定无疑
  • 简介:认定错捕的标准是什么?对此有六种不同观点。但都有不足之处。认定错捕的标准应与对错捕进行赔偿的条件一致。

  • 标签: 错捕 赔偿 标准
  • 简介:司法审查的标准(standardofjudicialreview),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事实上,我们无法给司法审查设定一个固定、具体的标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无论给司法审查设定一个如何详尽、理性的标准,都可能被法官在具体判案中被推翻。这一点在西方发达国家体现的非常突出。如美国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ProcedureAct)①、1950年的司法审查法(AdministrativeOrdersReviewAct)等都没有给司法审查设定具体而详细的标准。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在其他法律领域属于成文法国家,在司法审查领域,行政法院则主要适用判例法,更没有成文的司法审查的标准。那么,司法审查是不是就没有标准了呢?当然不是。司法审查的标准与其他司法领域的标准一样,都是一些比较原则的标准。WTO设定的便是一些很原则的标准。我们有必要研究这些标准与我国司法审查的标准是否存在冲突,以及如何解决这些冲突的问题。         WTO对我国合法性审查原则内涵的影响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该条规定确立了我国司法审查的...

  • 标签: 司法审查 审查标准
  • 简介:标准与专利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创新成果的传播和应用、增进消费者福利等方面具有相同的作用。由于执行标准并不排斥经济上的成本,引入专利技术并不会使标准难以实施。为了履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等国际条约的义务,我国政府在标准的制定中也必须允许专利技术的引入。标准与专利相结合,可以更先进,从而更好地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 标签: 标准 专利 政府 制定
  • 简介:11月17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聘任大会,聘请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主编孙长永等11位我市法律、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担任市院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敏分别为此次聘请的11位专家咨询委员颁发了聘书。

  • 标签: 专家咨询 委员 聘任 刑事诉讼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 《现代法学》
  • 简介:社会主义司法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的人民性,它最彻底地反映人民的司法需求,最全面地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最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有力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所开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世界上独树一帜,独具特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新的起点上,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必须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三个至上”这个社会主叉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为民司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我们司法工作成效的惟一指针,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 标签: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法院工作 政协委员 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法治
  • 简介:<正>1988年7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了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的筹备工作商讨。参加会议的有发起单位的代表和各地区高校的代表。国家教委高教一司科研处阚延河处长和张辉同志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中顾委委员袁宝华,人大副校长罗国杰,人大科研处长黄晋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师大副校长许嘉璐等同志到会看望了代表。袁校长应代表们的要求作了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的报告。

  • 标签: 高校文科学报 筹备工作 中国人民 地区高校 全国人大常委会 代表
  • 简介:2006年12月23日在华东政法学院长宁校区交谊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了商法研究2006年年。来自上海各大高校、法院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律师事务所的商法研究者及实务工作者参加了该会。

  • 标签: 年会综述 法学会 上海 商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律师事务所
  • 简介:《网络安全法》第42条但书条款构成了我国个人数据匿名规则,该条款将用户同意与数据匿名确立为数据流通的主要规则。明晰数据匿名规则与法律标准是理解与适用该条款之前提,亦是促进当前数据产业发展之关键。在比较法上,欧盟更注重数据匿名技术本身,并将匿名标准提高至数据公开的标准,而美国个人信息去身份标准更强调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对标识符的识别性进行判断,构成了两套风格迥异的标准路径。我国数据匿名法律标准的构建应基于“无法识别个人身份”之前提,以标识符类型化为基础,并以隐私风险评估作为例外,协调匿名规则与其他规则之衔接。

  • 标签: 数据匿名化 匿名化标准 个人数据 数据流通 去身份
  • 简介:(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关于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可以逮捕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问题,解释如下:

  • 标签: 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 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