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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长期以来,在刑法解释过程中,各解释方法均是平行而论且择一采用的,但是以何解释方法之结论为司法之准据让人费解,此问题也难免导致刑事司法的任意。究其原因,刑法学界迄今并未构建起教义学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体系,该方法体系之建构无疑会有助于限制刑法解释结论的任意性。以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以及目的解释为主干,并以目的解释为核心开展前述体系的构建是一种初步的尝试。首先,目的解释方法是为实现刑法之目的,因此该解释方法应位于各解释方法之首,但是何为刑法的目的还有进一步检讨的必要。其次,对目的解释实有予以限定之必要,这有赖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运用。最后,刑法解释方法体系的建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达成。

  • 标签: 刑法解释方法 体系建构 目的论解释 刑法目的 限定
  • 简介:根据直言命题周延方向性构建的三段模型,经过解释,直观、有效处理传统三段和扩展三段推理,提高三段逻辑对日常思维的规范和表达能力。

  • 标签: 直言命题 周延方向性 三段论模型 创新
  • 简介:摘要:小学阶段的科学概念是用于特定观察和实验的小概念。小而具体的概念进展到更大的概念,需要在教师的帮助下,通过有效的学习方式形成对概念的理解,逐步建构更为抽象的科学概念。以“解释科学现象”为目的的探究活动,可以将概念学习与要研究和解决的事物结合起来,学生能够同时体验到科学概念获得与应用的过程,是促进科学概念建构的有效方式。

  • 标签: 解释 建构 科学概念
  • 简介:内容摘要:历史解释是历史学科核心素养五要素之一,建构合理的历史解释,是学生全面认识历史,达到以史为鉴目的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教学实践中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学生构建历史解释

  • 标签: 核心素养,历史解释,史料,比较,多元
  • 简介:刑法解释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然而,这两种解释,无论是从解释结论,还是从定罪思路看,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差别。人们在具体案件上的争议来源于一些实质性的分歧,而与不同的解释立场并无关系。从而,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不过是一种学术姿态上的分歧,或者说,是一种口号之争。此外,本文还将揭示,这种口号之争依赖于诸多误解而存在,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智力资源,还可能对刑事司法实践产生不利影响。澄清这些误解与批判这一虚构的对峙,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必要性。

  • 标签: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刑法解释
  • 简介:我国共同犯罪的立法体例,形式上既不同于单一正犯体系,也与正犯·共犯区分体系存在明显差异,对于其本质,理论上存在单一正犯体系与双层次正犯·共犯区分体系的争议。以共同犯罪体系的本质特征为基点进行考察,发现上述争议观点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根本上都属于单一正犯体系。鉴于单一正犯体系所面临的一系列难以合理解决的重大疑问,应将我国的共同犯罪体系归属于正犯·共犯区分体系。至于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形式上的差异,则需要通过解释建构来消解。

  • 标签: 共同犯罪体系 单一正犯体系 正犯 共犯区分体系 解释论建构
  • 简介:历史研究的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建构历史解释,而建构历史解释的关键环节是理解.历史学家面对遥远而陌生的过去世界,要对前人抱有'了解之同情',以博大的襟怀和丰富的知识来了解前人及其生活,尽力突破时空和文化的阻隔,以期对过去做出公正而贴切的解释.诚然,真正理解前人及其生活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但对历史学家来说,理解首先是一种态度和愿望,基于这种态度和愿望,研究者就会极尽可能地收集材料、调动各种知识和理论资源,以准确地了解前人,避免武断和简单化的评判.当然,'同情'不是同意,'了解'也不是认可.研究者要以中性的立场来建构解释,而不能将自己等同于过去事件的参与者或辩护人.

  • 标签: 历史解释 理解 心通意会 中性立场
  • 简介:<正>晚近以来,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正在成为刑法解释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而陈兴良教授与张明楷教授分别发表的《形式解释的再宣示》与《实质解释的再提倡》更是使两种解释之间的对峙进一步加剧。然而,本文却试图说明,这一对峙是虚构的,这两种解释,无论是从解释结论看,还是从定罪思路看,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差别。人们在一些具体案件上的争议来源于他们在信念体系与价值观念上的实质性分歧,而与解释立场并无关系。从而,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不过是一种学术姿态上的分歧,或者说,是一种口号之争。此外,本文还将揭示,这种口号

  • 标签: 刑法解释学 解释论 陈兴良教授 违法性 张明楷教授 刑法条文
  • 简介:(原序)本篇系北京法大毕业生涂君身洁所译日本法学博士之名著,于解释法律之方法,阐发精详,本社认为极有参考之价值,特商涂君由本刊按期发表,志此以示感谢。编者译。一,主张社会法学之AntonMenger.谓今日之法律学,为学问中发达最迟者。

  • 标签: 解释法律 解释论 法学博士 社会法学 毕业生 法律学
  • 简介:在刑法的适用过程中,依据构成要件的解释目标是针对立法原意还是法律规范的客观含义,可将刑法解释分为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刑法解释应当二者兼具,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理论界依据刑法解释是否只能严格遵循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形成了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但二者在刑法解释的本质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差别。根据犯罪的本质是对规范的违反还是对法益的侵害,可将违法性认识分为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我国刑法应当坚持以结果无价值为基础,逐步适当发展行为无价值在立法和司法领域中的运用。

  • 标签: 主观解释 客观解释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 简介:法律经过解释才能有效适用,法官在正确地理解与适用法律处理案件,并将法律适用过程展现在裁判文书中,实质上就是对法律进行解释的过程。\构建统一的法律解释方法运用规则较为困难,因此对个案法律解释模式的探索意义十分重大。通常个案法律解释目标在法律关系分析、法条意义理解、裁判结果推论、法律效果判断纵向程式中实现。

  • 标签: 意义理解 法律推论 效果判断 独断解释
  • 简介:实质的刑法解释与形式的刑法解释是大陆法系不同的构成要件理论(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之争的产物。由于我国两大解释之争在逻辑起点和具体内涵上都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下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进行重新定位与解读。首先,传统的平面式犯罪体系框架下的两大解释之争是在"虚幻的对立"中展开的,其产生的原因实际上并不存在。其次,两大解释之争是在阶层式犯罪体系的语境下展开的,且与阶层式犯罪内部三阶层、二阶层的分歧有关。但是,当下我国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争论焦点与其说是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解释之争,不如说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符合性"的理解之争。

  • 标签: 刑法解释论 实质刑法解释论 形式刑法解释论 构成要件
  • 简介:宪法解释主体理论存有两种,即民主理论与自由宪政理论。本文对宪法的立法解释之是非与宪法的司法解释之是非作了分析说明,认为司法者而非立法者能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宪法。重点对我国宪法解释的制度设计与理论之争及模式选择与建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世界各国通行的三种模式中,立法解释模式与普通法院解释模式实际上被排除在了选择之外,惟一可行的模式就是欧洲模式:建立专门的宪法解释的法院或机构。

  • 标签: 宪法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者 普通法院 三种模式 宪政理论
  • 简介:自诩“从事于文史校雠,盖将有所发明”(《章学诚遗书》卷二九《上钱辛楣宫詹书》)的章学诚,虽然近代声名大噪,如日中天,但于考据之学盛行的18世纪却是另外一副面目,他在《文史通义》卷四《知难》篇中描述自己“知难”的境遇时,称“为之难乎哉?知之难乎哉?夫人之所以谓知者,非知其姓与名也,亦非知其声容之与笑貌也;读其书,知其言,知其所以为言而已矣。读其书者,天下比比矣;知其言者,千不得百焉。知其言者,天下寥寥矣;知其所以为言者,百不得一焉。”后来治章氏者并没有深究这段话的丰富内涵和它在章氏思想史上的独特意义。这段话可注意的有两点;其一在考据风气影响之下,章学诚孤独无助、知音难觅心态的反映,这种不为世人所理解所接受的论述于章氏著作中随处可见,他在《与族孙汝楠学书》中说:“辈朋征株,不特甘苦无可告语,

  • 标签: 章学诚 《诗》学 解释学 《文史通义》 18世纪 思想史
  • 简介:<正>一、序言(课题的设定)所谓类推解释,就是以刑法明文规定的事项与无明文规定的事项之间所存在的类似性为依据,将前一事项的规定适用于后一事项的逻辑操作。类推解释,是将刑法适用于原本就没有被规定之事项的解释手法,它不仅是剥夺了作为刑法"对象人"的国民对有关行动准则之预测可能性、以出其不意的方式侵害了国民行动自由的解释手法,而且还和在形式意义上要求有关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由国民代表组成的议会来决定的所谓国民主权主义或者权力分立主义相抵触。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类推解释

  • 标签: 刑法解释 罪刑法定主义 扩张解释 成文堂 现代刑法 逻辑操作
  • 简介:刑法中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的界限问题,历来有否定说与肯定说之争;肯定说中又有单一标准说、双重标准说和综合标准说之别。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界限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区分标准的综合性。因此,宜采综合标准说,并应将其构建成一种层次分明、内容科学,各种标准或角度之间具有内在联系的结构体系。

  • 标签: 类推解释 扩张解释 综合标准说 刑法解释
  • 简介:本文试图澄清文本被给予时间意识的基本方式.在柏格森和胡塞尔时间哲学的基础上,笔者试图描绘时间意识的两个主要特征.首先,根据柏格森的观点,对象在时间中的原初给予并非一些同质的、数学性的“点”在一个同质中介中的单纯并列,而是一些不同质的感知的整体,柏格森将这种整体称为“延续”.进一步讲,根据胡塞尔的观点,不同符号乃是在时间意识中被联结的:他把这种原初的时间意识描绘为一个由前瞻和后顾所组成的场域,而解释行为则主要是一种前瞻.本文的第二部分将着重描述这种作为前瞻的解释行为的诸种特质,包括以一种消极综合的方式作为其引导的过去经验,它在不同文本层面上的具体面貌,以及其“期待”落空的诸种可能.

  • 标签: 现象学 时间意识 解释 胡塞尔 柏格森 符号学
  • 简介:<正>刑法解释的立场问题,是刑法解释的基础理论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关系到对刑法解释正当性的思考。无论是根据立法原意,还是根据社会需要来解释刑法条文,在很多案件中得到的解释结论可能是相同的。但是,不同的立场对于证明解释结论正当性的方式是不同的。一、主观解释的基本立场主观解释认为,刑法解释的目标应是阐明刑法立法时立法者的意思,换言之,刑法解释的目标就是阐明刑法的立法原意。一切超出刑法立法原意的解释都是违法的。

  • 标签: 刑法解释 解释论 立法原意 刑法条文 司法者 解释法律
  • 简介:一般认为刑法解释包括刑法立法解释、刑法司法解释和刑法学理解释,刑法适用解释是法官在个案审判中对刑法的解释,刑法适用解释是法官将刑法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中发生的

  • 标签: 刑法适用 适用解释
  • 简介:宪法解释对象是宪法解释的首要问题。宪法理论界至今存在宪法说、宪法条文说、宪法规范说、宪法文本说四种关于宪法解释的学说,都难免有模糊不清的缺点。笔者从宪法渊源的角度展开分析,首先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是否可以作为宪法解释对象,然后着眼于中国宪法文化的特点分析中国宪法解释对象的特殊性。通过区分宪法解释学和解释实践上的宪法解释对象,从而限定宪法解释对象理论的意义。

  • 标签: 宪法解释对象 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