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传统艺术形式中,诗词、绘画和书法是最讲究意境创造的,而这三种艺术形式和舞蹈艺术的关系都十分密切。先看诗耿。音乐、舞蹈、诗是人类最先创造的文艺形式,而且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它们三位一体,合而被称之为“乐”。“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诗,通过语言;歌,通过声音;舞,通过动作姿态来共同表现作品的思想感情。另外,人们常把舞蹈称作人体律动的诗篇,评论家也向编导和演员提出舞蹈要有诗情的要求,这是因为舞蹈和诗歌一样,比起其他艺术更富有感情的因素,它们都是作者凭借深刻的观察和艺术的敏感,感受到生活中的诗意和美之后,以强烈的感情,具体的形象,浓厚的气氛、深刻的寓意,来进行艺术形象的提炼。所以,人们看了一部优美的抒情舞,有时就会产生和读了一首优美的抒情诗一样的审美感受,为那真挚而强烈的感情而激动,为那高尚而丰富的情操所充实,为那优美的画面、浓郁的气氛所感染,这就是诗情。其实,这里指的诗情就是艺术境界。
简介:<正>“意境”这个问题我们已经熟识了,可是目前谈论它的仍非常多。看来人们对“意境”是既熟识又陌生,用别林斯基的话来说,意境还是个“熟识的陌生人”。我们所以对“意境”感到既熟识又陌生,那是因为它在发展过程中向抽象化倾向演变,使它犹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司空图语)以致我们想要碰到它不难,而想抓住它却又不易。有一种广为大家所接受的看法,认为“意境”是:作者主观之“意”(思想感情)与现实生活之“境”(生活形象)的辩证统一。李泽厚在《美学论文集·“意境”杂谈》中,又更早地详说为:“‘境’和‘意’本身又是两对范畴的统一:‘境’是‘形’与‘律’的统一;‘意’是‘情’与‘理’的统一。在情、理、形、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