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反作用于经济,政治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似乎是人所共知的。但经济究竟是如何具体决定政治的?政治反作用于经济的实现方式又是怎样的呢?也就是说在政治与经济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具体互动机制?目前这些问题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仍有很大的模糊性和盲目性,因而极有必要进行专门深入研究。本文现就上述问题作一简要的探讨。一经济作为“经国济世”的活动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物质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也是一个庞大的产业组织体系,它对于社会政治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一)经济发展对于政治制度具有决定作用。政治制度最主要的是指国家政体的组织形式和权力结构的配置方式,包括立法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人事制度、选举制度、决策制度等。经济发展决定政治制度,首先,表现在经济发展的形态决定政治制度的性质。经济形态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体,一定的经济形态从客观上要求有一定性质的政治制度建立其上,为之提供有效的服务。其二,经济发展的客观水平决定政治制度的先进程度。政治作为经济的反映和体现,其先进程度是同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互协调和对应的。从发生学意义上说,任何政治制度都是适应一定的经济...
简介:传统的刑法理论要求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主观的正当化要素,即包含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防卫意识。然而,对防卫意识中意志因素,即防卫目的的要求,其本质是一种对动机的立法,也是一种道德立法。为了实现正当防卫的法确证功能及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法律只须要求从客观上看来,行为人认识到了不法侵害,实施了在允许限度的防卫行为,便足以成立正当防卫。对防卫动机过高的要求,一方面,存在难以探测行为人内心的弊端;另一方面,违背了正当防卫实现其法益保护的功能,不利于公民防卫权的实现。因此,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不法侵害行为,便可满足正当防卫的主观正当化要求。至于防卫动机,则只是当防卫行为超出必要限度时,作为一个量刑要素予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