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包括否定存在论、整体利益论、多数人利益论、个人利益总和论、抽象秩序论等观点。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整体所享有的、保障社会正常运转所要维护的有效价值。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广泛,其中涉及经济发展的利益为社会公共经济利益。经济法以维护社会公共经济利益为基础,是经济法于其他法律学科的重要区别。经济法以社会公共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是由其克服市场失灵的调整目的决定的,是由其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调整对象决定的,是由其追求总体经济效益的特征所决定的。经济法为社会公共经济利益服务,体现在经济法维护公平竞争和有序竞争的经济秩序、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的实质公平、维护国家经济健康发展。
简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在经济转型期市场配置不能有效保障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情形下,需要政府干预。通过利益博弈分析表明,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只是政府间的各部门提供时,其供给效率是低下的;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由政府和其他某一供给主体合作供给时,由于不供给是其他供给主体的占优策略,因此其他供给主体会采取不供给行为,从而加大政府供给压力;当农民和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弱委托-代理关系时,委托人农民观察不到代理人政府的努力水平,其政府的供给效率在没有委托人的约束下变得低下。因此,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需要政府行为加以改善。同时,健全的制度安排、完善的供给体系、有效的监管体系等配套体系能确保政府行为发挥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