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及当代价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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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及当代价值

杜瑞裕,王蓉蓉

河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北省 石家庄市 050024

摘要:“劳动”不仅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范畴,还在其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实现了对前人劳动观的批判性继承与发展,通过对劳动的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也揭秘了可以认知整个人类历史存在和发展的秘钥。习总书记自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劳动光荣,强调加强劳动教育,并将其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育高素质劳动者,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习总书记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内涵的继承和发扬,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以劳动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所以,目前社会各界十分重视“劳动”问题,劳动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热门话题。 论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在继承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从内容整体上梳理并概括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形成、发展、内容,并理论联系实际,探究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当代价值,为当代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发展劳动、解决劳动问题敬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劳动观;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当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逻辑架构

生产劳动论主要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在立足于人类社会历史形成和发展这一高度的基础上,揭示了人类历史的第一个活动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即物质生产劳动,因为人们首先必须通过劳动满足自身吃喝住穿的需求,才能在此基础上创造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历史,所以可以说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就是一部劳动史。劳动本质论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本质的规定,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劳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而“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由是可知,正是由于劳动才能使人之所以为人,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而且,马克思还对“劳动”的本质也作了规定:“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显然,作为人本质的劳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同时,也因为劳动改造着对象世界,创造着人类财富,人们还基于劳动不断地赋予历史新的变化,比如劳动推动了人类社会形态的更迭和演进,当人类社会形态演进到资本主义社会时,大部分人的劳动在此特殊社会背景下成为被迫的强制劳动。所以,劳动价值论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下剥削劳动的分析,揭示了“劳动创造资本”的奥秘所在。显而易见,被迫的强制劳动从根本上来说并非人的本质的自由自觉的劳动。为此,若要把人的劳动回归至本来面目,就必须要从强迫和束缚中获得解放。劳动解放论正是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剥削劳动的分析,并得出其剥削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而且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有通过工人革命的方式废除私有制,消灭阶级,变革国家机器性质,才能实现人的解放,从而使剥削劳动回归至人本质的自由。自觉的劳动。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的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四个维度之间相辅相成,互相联系。“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发现,有学者甚至直接认为“整个马克思的思想体系都是围绕着劳动问题展开的。”由此表明,“劳动”不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还与其理论体系三个组成部分具有紧密的联系,以下我们将探讨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四个维度同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三个组成部分的关系,即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四个维度的理论指向。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四个维度的概括,我们可以清晰的认识到四个维度的不同含义。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推断劳动满足了人们的生命需求,而且人类历史存在的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所以人类历史始于劳动主体的劳动。劳动不仅构成人类历史的起源,还促进了人类社会形态的更迭和社会的发展,而根本原因在于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同时,正是由于人类可以通过劳动改造对象世界并创造历史,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劳动是人的本质,建立了对人类劳动的新认识,发现了劳动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还立足于人类社会,发现了劳动是人与人产生联系的必然环节,劳动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形成,所以才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科学结论。因而,基于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研究,才有了生产劳动论和劳动本质论的内涵。于此,我们可以认为生产劳动论、劳动本质论的理论指向是唯物史观。其次,劳动价值论本质上就是马克思对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批判,并且,马克思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基于劳动价值论进一步分析出剩余价值论,揭示出资本家对劳动者进行剥削的秘密。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指向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后,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雇佣劳动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体制下的雇佣劳动使人的劳动成为异化劳动,而只有消灭异化,人才能实现自身回归的劳动——自由自觉的劳动,也即是人的解放,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劳动解放论的理论指向是科学社会主义。 综上所述,生产劳动论、劳动本质论的理论指向是唯物史观,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指向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劳动解放论的理论指向是科学社会主义。概而言之,“劳动”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涵盖于其中的重要范畴,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是一个全方位的劳动理论体系,它是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而构建的。 在马克思、恩格斯建立唯物史观之前,一直是唯心史观居于主导地位,历史先哲们都对人类社会历史进行了探讨。在历史观上,黑格尔首次将人类历史看作一个辩证地发展过程,但他认为人类历史的规律是由绝对精神本身发展的必然性决定的。马克思对此认为黑格尔“只是为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形成的历史。”后来费尔巴哈否定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费尔巴哈“把自然和人作为自己哲学的基础,但却把人看成是脱离具体历史和社会实践的单纯的自然物。”              这样一来,人又成了抽象的人,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费尔巴哈眼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互相脱离的。为了揭秘历史的真相,马克思在著完《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后,与恩格斯合著《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其中《神圣家族》是向唯物史观过渡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标记唯物史观基本成立,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史就是劳动史,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历史诞生的源泉和延续的根本驱动力量。 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形态更迭与发展的根本驱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述,“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也就是说:首先,每个社会形态下人们总的劳动合力是当下社会生产力的主要构成,而生产关系是取决于一定程度的生产力的,生产力水平程度的不同会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不同,而基于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又会衍生出不同的社会形态;其次,生产力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动态发展的,然而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关系总是保持相对稳定,因此,毫无疑问的是动态发展的生产力与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这个矛盾一直处于适应、不适应、解决矛盾、再适应的循环往复的运动过程中,由此才有各种社会形态的更替。马克思、恩格斯对此有更形象的论述,他们认为“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纵观人类历史,奴隶和奴隶主的冲突带来了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下一个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是出于农民和地主的斗争,最后,在资本主义社会下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则会引致社会主义社会以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据此可以得出每一个新的社会形态都是阶级斗争的结果,而阶级斗争实质上就是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这种矛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本身,更是成为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源泉。人们利用劳动的中介功能作用于自然,在满足自己的生命性存在以后又通过劳动不断赋予自身和社会阶梯式前进的发展性活力,即使面临复杂的社会矛盾,劳动者依然可以延续着自己的历史。因此,可知生产劳动是通晓人类社会历史的锁钥。“人的本质”一直以来都是哲学家们探讨的重要哲学命题,黑格尔和费尔巴哈曾就“人的本质”作过讨论。其中,黑格尔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费尔巴哈认为人的本质是“意识”。而马克思也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以下将具体探讨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对“人的本质”的界定同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不同之处。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历史意义与当代价值

唯物史观诞生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在社会历史观中占据统治地位,唯心史观中关于历史主体的讨论分为两种论述。一种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例如黑格尔认为人类历史是“绝对精神”运动的结果;另一种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这种唯心史观主要表现在夸大历史人物的作用,例如德国尼采的超人哲学,他高度赞扬“超人”却贬低辱骂人民群众。而唯物史观彻底否定了唯心史观,真正地、科学地揭示了历史主体。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唯物史观的过程中,也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基于社会历史的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人们首先必须劳动,满足了生存性,才能从事其他活动,也只有生命的个人存在,才能有社会的存在,继而才能有人类历史的存在。另一方面,立足于社会发展的规律,揭示了在推动社会发展和前进的过程中生产力的重要作用,而生产力正是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劳动合力。此外,还有人类社会形态的更迭都是人民群众革命斗争的结果,腐朽落后的政权最终被推翻都是依赖于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也正由于革命所需的大量人力和物资为人民群众所提供,所以聚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磅礴之力让革命终获胜利。最后,立足于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科学地、系统地揭示了劳动创造价值,整个社会财富由劳动创造,那么其根本来源就是劳动者。

所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真正地确证了劳动者的历史主体地位。 正是由于遵循劳动者的历史主体地位,所以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确立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才是国家的主人,而且,作为国家主人翁的人民群众不仅有着监督的权力,同时也有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权力,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1-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6 卷)(第 1 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6]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