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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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


王勇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650051

摘要:工程总承包是指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以及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或者部分阶段的承包。我国工程总承包发展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之后1992~2003年,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国内进行了推广。2003~2016年,国内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发展中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2016年至今,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多行业、多领域全面发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因为工程总承包模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责任不同,有多种表现形式,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本文聚焦EPC总承包模式的合同管理开展研究,简要的分析了总承包合同存在的典型风险,以及针对风险应该采取的预防管控措施。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社会上各个行业也在快速发展。一个有资质有实力承包EPC项目的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就处在优势地位,所以,EPC工程的公司在其内部的整个运营及管理过程中,要对其本身内部各组织部门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是对各部门本身所需承担的职责要保证责任到人,保证整个EPC项目的每个环节均不会产生纰漏。而且,相关公司在如期做好内部管理的基础上,更要注重EPC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保证企业本身可以贯彻执行合同规定内容,保证总承包合同的正常履约。EPC模式是当前比较典型的工程建设模式,出现在20世纪末期,具有很强的优势,被人们普遍应用在企业项目管理之中,以便企业更好地发展。在具体使用时,企业科学地完善管理,由此得到对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承包资格,将设计、采购、施工紧密结合到一起,转变了传统模式,为人们带来优质服务。采取该种模式,不仅可以保证项目完整性或总体性,也可以从细节上保障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各方面目标实现。当前,企业引进EPC模式,可以有效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优化,尽量避免各种风险因素,进而提升施工项目综合质量。

1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分析、交底对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对合同条款的风险防范是建立在合同分析之上的,由于合同本身表达内容较复杂,每个条款都需要和工程中对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相衔接,牵涉到环节多而零散,有不少都是不太容易理解的法律语言,却有着较为繁复的内涵。在对具体条款进行表述、合同评审时均会存在风险,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会出现双方的争议行为。而若对合同订立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可以让总承包商了解其所适用的具体法律,进而更好的指导合同履行。在对合同进行法律相关分析时,需要关注合同中所表达的相应法律法规,对承包商的任务、责任及相应标准作出明确定义,以及对具体工程量、图纸、各环节相关技术等均提出明确标准,界定项目范围,尽可能减少后期变更或索赔的几率。合同交底,即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部人员间关于合同意图、关系、内容及工作要求的沟通,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事前防控。管理者应组织各具体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汇总分析结果并对其作出解释,之后对工程小组进行责任划分,协调具体工作。而且,总承包商应将整个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投标文件、合同相关文本、报表、备忘录、实施计划、图纸、会谈记录、施工进度记录等材料做好留底,以备不时之需。

2 EPC总承包合同风险识别及分析

2.1合同有效性风险

由于EPC项目资金量大、工程复杂,无论从资金来源还是项目范围,大多符合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因此招投标是绝大部分EPC总承包项目的必经阶段,如果不依法进行招投标则会导致总承包合同的无效。因此,在签订总承包合同之前,可能存在因未正常履行招标流程而产生的合同有效性风险。

2.2合同履行和监督不严格

EPC模式下的合同管理过程,因为传统观念的束缚,极易产生监督不严的现象,没有进行规范的合同履行,导致发展受到局限,影响其总体性。比如目前没有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导致双方没有根据实际状况开展工作,合同履行不到位,影响项目开展。而且,有些合同审核者在审查时受本身能力因素限制,审查不彻底,总体效果不佳,没有准确发现隐藏的合同问题,特别是对于合同价款调整、变更、索赔等核心问题。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没有认识到监督审查的重要性,也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操作中的重点及难点缺少重视,引起严重的问题。

2.3工程范围条款的法律风险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所囊括的条款既多又较繁杂,且又是事关工程开展和结算的关键条款,缺一不可,故在约定时也会比较详细。以往《合同法》中对于施工合同的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要求,基本在其所列内容项目,都需要在合同内容中体现出来。而在今年新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中,则对以往合同内容所要求的如工程范围、工期、开竣工时间、质量、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相关材料供应责任、款项、验收、质保等内容前新增“一般”两字,意为上述条款并不是合同中所必须说明的,而是需要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这样一来,无形中即增加了与工程范围约定相关的法律风险,若在拟定合同前未足够充分的考虑,即使是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出现纰漏,也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工程进度、质量和结算,无端造成损失。

3总承包合同风险管控

3.1投标阶段合同风险管控

针对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建议在投标前对项目建设方的资信、资金、信誉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拟投标项目的可行性,加强法律管理、财务管理在投标阶段的作用,对建设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掌握可能存在的商务、法律及财务风险,评估招标程序的合法性,预判中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性,辅助指导决策。对于对公司影响较大的项目,还应建立完善的公司级评审制度,减小因投标文件响应不当而造成投标失败或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于市场开发和项目执行分属两个不同部门或分公司/事业部的情况,建议项目执行部门在投标阶段尽早介入,以预判合同执行风险。

3.2严格监督合同履行过程

合同签订结束后,管理时要按照实际情况严格监督,并制定健全的监督审查机制,以实际状况为前提,保障合同有序开展。在展开管理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建审核小组,基于实际状况组织定时检查,确定合同主体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施工,以提高生产质量。在具体施工环节,受项目本身性质及特征因素影响,势必会出现诸多问题和生产难点,需要审查小组仔细审核,确定其问题本质和形成的原因,研究其对项目履约造成的影响,在找到问题后,立即采用科学的措施加以补救,以保障项目总体目标。科学制定健全的补救计划,定时或是不定时检查,以确保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都满足标准要求,确定施工的重点及难点,保证当前的发展水平,实现整体化建设。

3.3选择实力、信誉较好的分包商

招标过程中优先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风险承担能力较高的分包商,并在分包合同中合理转移总承包合同的风险。分包合同中关于进度、付款、质量等内容应按照不低于EPC总承包合同的标准来制定。

3.4加强法律风险管控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法律培训,组织员工进行工程合同相关法律学习,提高员工法律认识,避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管理人员法律认识不够而出现法律风险;合同文件正式签订之前,组织专业法律咨询人士参与合同评审工作,从法律上为合同签订保驾护航。

结束语

总之,EPC总承包合同内容繁杂,管理难度大,现实中存在问题多;总承包商在签订EPC合同前,需认真审核合同,对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充分的辨识和评估,不断细化各项条款内容,并和发包方充分协商,尽可能规避或减轻合同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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