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审美哲学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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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审美哲学思考

丁克涵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中学



摘要:作为教育的音乐不仅仅是艺术技法和技能的教育,同时也是一个开发的系统文化工程。音乐教育在实施美育目的的过程中,发展学生在音乐艺术的审美感受、表现、创造、鉴赏和评价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关键词:音乐 教育 审美 哲学

作为艺术审美重要内容之一的音乐教育,其独特的美育本质就在于音乐艺术的审美性。美育是审美教育的简称,音乐审美教育和审美,因有其共同的内涵因素“审美性”,成为美育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不可不谈的概念范畴。

一、美育与审美,

美育亦称审美教育。使学生掌握审美基础知识、形成一定的审美能力,培养正确的审美观点,美化其心灵、行为、语言、体态,提高道德与智慧水平的教育。完整意义上的美育,就是通过掌握和运用“美的规律”,在与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人类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的各项教育工作中,通过一定的教育行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简明音乐教学词典》对美育是这样表述的:“美育又称审美教育,培养人具有正确、健康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操,提高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所进行的教育,统称美育。”可见,美育既是一种教育的行为方式,也是一种教育的价值取向和目的归宿。

“审美”是英文aesthetic化翻译而来,本意是“感觉或直觉”,而“审美”除了复合名词表示“美”之外,还有人的行为活动的含意,即美是由“审”而来,没有主观认识的“审”,美仅仅是一种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是人的主观赋予了客观“美”的意义。审美是美学中的重点研究课题。美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是德国启蒙运动时期美学家鲍姆加登在1750年使其独立成科,以鲍姆加登专门研究感性的《美学》诞生为标志,至康德时代,美学研究达到鼎盛,然而此时的美学是形而上学的纯粹美学,它的核心内涵是审美。其后,康德奠定了审美哲学的美学,席勒进一步发展了康德的美学观,使审美哲学上升为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完善形式。

现代研究认为,美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出现,是以席勒的《美育书简》(1793—1794年间写的一系列有关审美教育的书信)为标志的。席勒在著作中阐述了“审美教育”对人的“审美能力”的提髙是构建自由完美人格的唯一途径,借此,“美育”一词首创。席勒审美教育的美学基础来自康德的批判哲学,康德认为,美是属于特殊的领域,它是沟通知和意之间的中介和桥梁,这个领域就是情感。席勒则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认为人有感性和理性的两种冲动,这两种冲动中间需要架起一座桥梁,这座桥梁就是审美教育,而艺术是具有美的心灵和人性的大师。这段文字为我们勾勒出美育、审美和艺术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三者“审美性”的核心内涵。美育的理论基础是美学,而审美是一种哲学(美学)描述,美育则是指向“人”的“能力、性格、人格”等“完美人”的教育,二者相互联系但内涵截然不同。

现代美育理论的发展认为,美育是完人的教育,是塑造完美人格、发展全面素质的教育。这是对美育的本质问题的认识,即美育偏重或强调的是教育的问题,其本质是关注现实社会和人生的美学问题,其核心问题是关注社会和人生的审美。一种观点认为,这种美育认识把审美教育扩大化和泛化了,容易使人们忽视和偏离了艺术审美,如音乐教育中出现的"德育化"倾向。另一种观念认为,艺术教育作为美育核心的、主要的、系统的内容,正如散落存在于大自然中的知识,集中形成系统的自然学科知识一样。美育的根本核心内容是艺术教育,也是艺术审美教育。由此可见,美育和审美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却有着极其深厚的渊源和联系,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有着相同的内涵所指。作为美育重要核心内容之一的音乐教育,如果没有国家方针的保障,如果缺失了美育的理论和研究,或者缺少了美育的核心内涵的审美因素,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就会迷失了根本的方向,找不到基本的落脚点,缺少学校课程建设的依据和立足点,最终将导致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降低和丧失。

二、音乐教育

音乐是一个开放宽广的领域,它来源于人类生活实践,反映人类的历史和文化,音乐的内涵也是在不断丰富和扩展着的,这就决定了音乐不仅是艺术层面的技艺表演和技术理论,同时也具有文化层面的内容和思想。音乐进入教育领域,这就决定了音乐教育的艺术层面和文化层面的双层价值取向。

首先还是看看西方哲人柏拉图如何看待音乐和教育的关系。柏拉图认为,音乐具有广泛和重要的社会作用,是对人们进行道德教育的得力工具,他把音乐当作改造社会的重要手段。通过音乐可以教育人们达到精神上的和谐,培养人的道德情操,陶冶人们的情感,音乐具有'拿美来浸润心灵,使他因而美化的作用,音乐可以使青少年的性格变得髙尚、优美、善于辨别美丑,从而指导自己的行为。

中国古代先哲们也对音乐与教育的关系作出了精辟的论述。如孔子的经典言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成于乐”作为教育的最后阶段,说明音乐教育在全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处于核心的地位。“乐教”在陶冶性情,使人返璞归真方面无可替代,“乐教”可以使礼教升华,达到情感与理性的和谐统一,从而实现孔子的理想社会诉求愿望。当然,古代的乐教与礼教相结合,无法穿越时代精神的制约,在教育目的上偏向于社会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但无论如何,通过乐教培养受教者的内在修养与塑造良好社会风尚是相联系的,说明了先秦^代对音乐教育功能和价值的深刻认识,所谓“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给后世的音乐教育开了个好头,使音乐教育在中国古代的教育中占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地位。关于音乐教育的概念,多为描述性的解释,很难做出精确的定义,因为"音乐"和"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深刻宽广,如对音乐的本质、属性,对教育的功能、价值等许多学术问题,牵涉许多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有时也容易引起争议,所以音乐教育的概念也包含复杂的内涵和宽广的外延。有些著作对音乐教育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定义,然而也多为描述性的概念。从对音乐的审美、美育和素质能力发展上看,专业音乐教育应指向全面的音乐素质能力的要求,而普通音乐教育则;主要指向鉴赏能力的素质发展要求,以及音乐审美素养的知识能力结构。

三、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而提出的一个教育术语,因为对"素质"难以界定,至今没有确切权威的“素质教育”定义。但是也并非无法描述,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其做过精辟的论证,可以给我们考量概念以参考。素质教育是发展个体的个性,包括自我良好生存能力和适合社会需求的个性能力。现代教育理念认为:素质教育以人的生命教育为基本出发点,以知识和道德教育为过程,以形成审美人格的个性为教育的深层境界,这种递进式的顺序有机地联系成一个稳定的教育结构。而传统教育理论是在知识本位理念下,以各学科的科学知识体系为出发点,所设置的“德、智、体、美”四育相互之间缺乏真正有机的内在联系,在内容结构上是相对独立的积木式的排列关系,其顺序排列也只是说明了教育强调的重点,因此,对美育来说可有可无,可以只有“德、智、体”三育,也可以增加到五育“德、智、体、美、劳”。至此,我们明白了素质教育的真谛一培养具有审美个性的完美的人,而美育恰恰在这个系统中处于核心和深层的结构,是不可或缺的教育领域和范畴。

结语

音乐教育除了非常注重道德和社会目的以外,必须把美的东西作为自己的目的来研究,把人教育成美和善的。不仅如此,音乐教育审美哲学思考会更好地促进人们身心的发展。


参考文献:

①何乾三:《西方音乐美学史稿》,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75页。

②转引自何乾三:《西方音乐美学史稿》,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76页。

③[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张竹明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