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教师职业身份和法律身份认识和理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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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教师职业身份和法律身份认识和理解

肖健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北碚 400700

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将教师定位为蜡烛燃烧自己成就学生,定位为春蚕吐尽精华,牺牲自己;誉为园丁,依据自己的观念思维修剪学生,显然是很不恰当的。一味地追求学生主体地位,忽视教师的地位也是不合适的。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法律身份

在当今社会,中小学教师身份在社会上是争议不断。有人说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务员;有人说中小学教师是自由职业者者;有人说中小学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更甚者说小学教师是社会上的普通劳动者。下面依次列举出这几种职业的解释。

  1. 公务员说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教师的主要职责事完成国家交付的教学任务,教师的这一职务行为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并且由于国家对教育仍实施严格的管理,学校在教师的任命方面仍然不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因此,国家与教师的关系应属于国家公职关系,教师具有类似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并且公务员说,在法国、德国、日本等过都确定教师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1. 专业技术人员说

专业技术人员,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考取了国家执行资格并具有专业技术执业证书的人员。

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因此,教师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雇员,而是从事教育教学事业的专业人员。我国的《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 普通劳动者说(雇员说)

这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有权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并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因此,学校与教师之间形成的应该是一种基于聘任制的雇佣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学校同教师的权利义务完全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教师的地位同一般的雇员没有区别。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私立学校和某些国家的公立学校都采此说,在某些国家,因受雇主体的不同有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雇员教师之分。前者一般由教育当局(大学除外)雇佣,后者由私立学校以学校法人身份雇佣。

  1. 自由职业者说

自由职业是指摆脱了企业与公司的制辖,自己管理自己,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种职业,譬如律师、自由撰稿人、独立的演员歌手是也,推而广之,似乎将大街上练摊的小商小贩也为作此类,他们是同样的没有“组织”者。

综上所述,我认为私立中小学的教师基本与其任教学校形成劳动雇佣关系,其身份是学校雇员。而公立中的教师身份有三类,公务员,雇员,专业技术人员。参考文献中明确结论是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合理身份应该是行政合同关系的政府聘用人员,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合理身份应该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学校聘用人员。

那中小学教师拥有了此类职业身份,根据《教师法》,法律对中小学教师又有了一定的约束。教师的行为准则必须要符合《教师法》条例。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如湖南株洲语文老师“入学教育事件”,株洲二中张辉校长说,解聘尹健庭是有事实依据。“经调查核实,尹健庭曾利用写论文、出书,宣扬其一些错误思想,更为严重的是,在课堂上讲‘读书为挣大钱娶美女’等错误观点,并把写有其错误观点的书《人世老枪》推销给所教班的学生,同时收了费,而且将其书当作作文范例在课堂讲授。”二是有法律依据。尹健庭的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中的第一款“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第三款“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和第五款“……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法定要求。尹健庭的上述行为不符合起码的教师职业道德,不符合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而且至今认识态度不好。尹健庭的行为还违反了国家关于个人不能擅自向学生推介教材和教辅资料以及收费的有关规定。又如大地震中的“范跑跑”。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四川都江堰私立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慌乱之中,不顾学生自己逃命。范跑跑(范美忠)的悲剧就在于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环境下说出了大实话。无论他现在过得怎么样,都已经为自己当年的行为买了单,也告诫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谨言慎行‘’。因为他毕竟是北大历史系毕业生,但当人们知道他就是地震中只顾自己逃命的‘’范跑跑‘’后,纷纷退听。无奈,该教育机构又不得不解除与范美忠的聘用协议。这些案例都说明了教师聘用和解聘、管理随意性大,职业稳定性偏低。尹健庭老师因为自己入学教育中说了一句错误言论就失去了自己的教师岗位,并且株洲市不能再聘用其当老师。范跑跑也因为自己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环境说了错误的言论,也导致他离开了教师的岗位。他们虽然错误没有造成人员尚未,但身为老师,要正确引导学生的价值观等,要树立起高大的教师形象。同样要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国家教育公务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公务员身份和责权利落实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参考文献:

【1】陈韶峰.论中小学教师的身份[J]教育发展研究,2009,(06):1-6 .

【2】韩小雨庞丽娟.我国义务教育教师的国家教育公务员法律身份及其保障制度,2010,(02) :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