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赔命价”习惯法的合理存在已经是法治建设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在藏区“赔命价”习惯法地位举足轻重,因此我们应吸收借鉴其合理性并纳入司法审判程序中;但“赔命价”习惯法也存在局限性,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应弃其糟粕,正确引导藏族“赔命价”习惯法在藏区发挥作用。
青藏高原论坛: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