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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建设性地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全新概念。本文围绕这个概念,探讨如何理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深刻内涵,揭示共建、共治、共享三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寻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施路径。

  • 标签: 习近平 共建共治共享 社会治理格局
  • 简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议题上所产生的分歧,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在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利益失衡。走出这种困境的出路在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从程序选择上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应疏通其言论渠道;从实体规范上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应弥补其制度缺失。

  • 标签: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利益平衡 制度变革
  • 简介:当前,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后带来的身份差别、待遇差别、办案压力陡增,引起检察干警思想波动。调研创新不够、专门人才缺乏、工作合力不强是当前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必须直面的主要问题。对此,要从立足监督职能、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效果三方面破题,采取抓基层党建、教育引导、制度建设、办案监督、选贤任能等五大策略,运用先进文化引领、情感链接渗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激励约束、网络意识形态等方法,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适应检察改革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

  • 标签: 分类管理 思想政治建设 创新发展
  • 简介:民间流传着两则与法官有关的笑话:一天,一个派出法庭的法官在村里审理一起案件时,被胖妻唤住,称自家的猪跑出了圈,于是,他暂停审案撵猪而去。待猪被赶回圈里,法官重新回到审理现场后,问当事人:“我刚才审到哪里了?”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发现其中有“根据《新闻法》第23条判决如下”的字句,惊讶地问法官:“我国的新闻法还没有出台,你怎么能这样判呢?”法官的回答理直气壮:“我觉得新闻法就应该这样规定。”民间笑话虽然未必真实,但百姓对法官素质的不满可见一斑。

  • 标签: 法官素质 审理 《新闻法》 当事人 判决书 法庭
  • 简介:网络在改变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推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开辟新的犯罪领域提供了便利的技术条件,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互联网上一股来势凶猛的暗流.传统的刑事法律受到挑战,迫切需要刑事立法、司法及社会相关各界针对网络上的知识产权犯罪作出及时回应,从意识、法律和技术上有效遏制网上知识产权犯罪的大潮,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私权,进而维护社会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进步.

  • 标签: 网络时代 知识产权犯罪 犯罪原因 犯罪特点 犯罪控制 立法
  • 简介:村民委员会作为村落场域内的一种制度存在,其所发挥的职能问题不仅事关村民自治制度本身的价值,更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和实现。但由于体制的、经济的、社会的诸多原因,村委会所承担的职能经历了一个由最初服务于村民自我转向主要服务于政府的历史过程。但伴随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的正式通过,使得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运行向着“四个民主”的发展有了切实的法律保障,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职能转换 后农业税时代 村委会 村民自治制度 《村组法》
  • 简介: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有可能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智能机器人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理应受到刑罚处罚。我国现有刑罚体系是由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权利刑构成,刑罚处罚对象及刑罚处罚方式均无法也不能涵括智能机器人。重构我国刑罚体系并将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符合刑罚的目的,同时也符合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背基本法理。建议增设能够适用于智能机器人的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刑罚处罚方式,并在条件成熟时增设适用于智能机器人的财产刑或者权利刑等刑罚处罚方式。将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本质上是将智能机器人作为社会成员资格的承认,这是由其参与人类生产生活的程度、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 标签: 人工智能 智能机器人 刑罚体系 权利刑
  • 简介:<正>今天,至少在大陆法系国家里,知识产权通常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然而,回溯历史带给人们的第一个惊异发现就是,知识产权并非源自于任何财产权利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原初的知识产权恰恰是一种与王权相关联的特权。这一特点在版权制度的起源上有典型的体现。当然,上述"惊异"到如今已经是版权史学者的常识了,然而,它至少暗示了历史考察的意义与作用。就时间维度而言,探寻版权制度与文化生产的关系,显然不能满足于以正式版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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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保全证据公证的先天优势预防性保全证据公证主要是通过计算机获取并保全电子证据。是保全证据公证的一种。目前,关于计算机取证尚无统一定义.计算机取证方面著名专家和权威人士JuddRobbins对计算机取证做如下界定:“计算机取证不过是将计算机调查和分析技术应用于对潜在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的确定和获取。”取证专家ReithClintMark认为计算机取证是“从计算机中发现证据的技术和工具”。

  • 标签: 保全证据公证 预防性 信息时代 计算机取证 著名专家 技术应用
  • 简介: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信息呈爆炸式地激增,当下注意力已取代信息成为最重要的资源.书业竞争异常激烈,能否引起读者的注意力,成为能否赢得读者的第一步。图书出版业如果能合理地运用“注意力经济”,进行编辑手段与营销方法的全面创新,就能吸引受众的眼球,取得更好的市场效益。

  • 标签: 危机 统计数据 亚马逊 产业链 数字出版
  • 简介:时代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检察事业发展,坚持时代精神检察特色,坚持检察理论实践创新。在具体方法上,首先要坚持文化育检,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发挥检察文化引领促进作用;其次,坚持文化兴检,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检察文化凝聚激励作用;再次,坚持文化强检,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发挥检察文化服务发展作用;最后,坚持文化活检,改进活动方式方法,发挥检察文化辐射带动作用。

  • 标签: 新时代 检察文化建设 依法治国 文化自信
  • 简介: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理念。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为西方法治理念的形成助了一臂之力。全球化时代,全球统一市场的建立为法治理念的趋同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民主措施的加强,自由民主的理念深入世界民众之心,为法治理念的趋同奠定了政治基础,法律制度的趋同是法治理念趋同的法制基础,全球问题在法治的框架内得以顺利解决,则为全球法治理念的趋同乃至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

  • 标签: 全球化 市场经济 民主政治 法律制度 法治理念
  • 简介:以人工智能产品是否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可以将其划分为弱人工智能产品与强人工智能产品。弱人工智能产品不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仅能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内实施行为,实现人类设计和编制程序的目的。弱人工智能时代的"外患"在于,人类完全有可能让其为己所用,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弱人工智能产品作为犯罪工具,当然无刑事责任的承担可言。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内忧"在于,强人工智能产品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能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其具有独立人格和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将其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并给予刑罚处罚。强人工智能产品的设计者和使用者未履行预见义务和监督义务,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可能与自然人责任主体、其他强人工智能产品构成共同犯罪。针对强人工智能产品的犯罪,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刑罚种类。

  • 标签: 弱人工智能 强人工智能 独立意志 辨认控制能力 刑事责任
  • 简介:随着大资管时代到来,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其规模已经超过国民生产总值,成为社会投融资的重要平台。当前,资产管理行业存在性质模糊、机构众多、多头监管、刚性兑付以及法律位阶偏低等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信托业法》,明确资产管理的信托性质、经营规则、监管机构等,以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

  • 标签: 大资管时代 资产管理 信托 信托业立法
  • 简介:在信息时代,以“数额”为中心的犯罪定量传统评价体系开始向以网络空间各种“情节”为支点的新型定量标准体系倾斜。“数额”在定量标准体系中地位下降,表现为信息时代犯罪对象的虚拟化、使用权化导致犯罪数额以数量计,还表现为信息时代的行为方式变化导致人(户)次标准的兴起。信息时代传统犯罪的异化引起定量因素的变化,用户数、注册会员人数、实际被点击数等评价标准已被使用,网站数、跟帖数、网络传播行为等标准也应发展。计算机犯罪要求的“情节严重”、“后果严重”在信息时代异化为信息组数、系统台数、系统运行时数等标准,系统规制网络攻击行为时其定量评价对此也应考量。

  • 标签: 网络犯罪 定量标准 体系转型 犯罪数额 司法文件
  • 简介:法律的核心功能是维护社会规范性期望的稳定,法律通过“深度不学习”的方式成功化约了社会复杂性。而在人工智能为代表的认知性技术兴起之后,学习能力的急速提高将深刻改变传统法律的特征,法律的计算化和社会科学转向是其典型表现。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合约、模拟仿真等技术应用正在持续改变法律的功能形态,催生出“小法律”“实验法”等新型学习性法律。从法律不学习到机器学习,将在法律空间、法律时间、财产形态、信用机制、法律自由、法律正义等各个方面产生深层效应。根本性的挑战在于法律功能独特性的丧失。法律不学习被机器学习取代,规范性期望被认知性期望取代,法律被代码/算法取代,这也就是法律“死亡”的前景。

  • 标签: 人工智能 区块链 机器学习 智能合约 法律功能
  • 简介: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增加了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对行政裁量行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对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考察,发现该审查标准在理解与适用中出现困境,表现为适用范围的分歧以及判断标准的模糊。困境的根源在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划分没有遵循统一的逻辑,从而导致审查标准适用的混乱与杂糅。回归规范体系本身,通过立法原意与体系解释,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应仅适用于法效果裁量;基于该审查标准判断的关键在于行政自主性与拘束性的平衡,故而可以借助行政机关的理由说明,采用客观、多元化的标准进行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判断标准:结果畸轻畸重、不合理迟延、方式不当、违反立法目的、忽视相关因素、违反基本原则等。

  • 标签: 明显不当 行政裁量 实质合法 审查标准
  • 简介:梳理公司的本质并在立法中加以合理疏导是当前和今后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这在我国已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和当前越来越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学界对公司本质的表述存在营利性、赢利性抑或盈利性之认识与使用的分歧,在造成误导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程度的以讹传讹。理清这一问题乃当务之急。因公司经营有风险而存在投入与产出对比后有盈余或亏损的情形,故公司的本质为重在目的或理想之营利,而非重在盈余结果之赢利或盈利,公司的营利性包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动机、经营的持续性和有盈余应分配之根本性。

  • 标签: 公司本质 营利 赢利 盈利 盈余
  • 简介:在网络经济时代,建立在原工业经济社会基础之上的竞争理论对新型网络经济的解释力度大为下降,网络经济条件下的竞争特点也正在突破传统竞争理论的界域。有鉴于此,首先本文从网络经济影响竞争政策变革的动因入手,深入分析网络经济对传统竞争理论和竞争政策的影响。其次本文认为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基本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种变革体现在竞争概念的革新、垄断概念的重新审视和竞争政策衡量标准的变革三个方面。最后,本文对同一产品的判断标准问题、技术标准协调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和竞争政策运行机制等竞争政策新课题进行了分析,以说明网络经济对竞争政策的具体影响。

  • 标签: 网络经济 网络外部性 竞争 垄断 竞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