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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结果
  • 简介:基于封约三年内先後出现的三个类似疑案的研究,笔者首次发现了这类犯罪是除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外的又一种“不完整一罪”犯罪形态,首次提出了“继任犯”理论,有效解决了“继任犯”定罪乱、处罚乱问题。

  • 标签: “继任犯”理论 犯罪形态 定罪处罚原则 特征 概念
  • 简介: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让民众成为监督体系的‘眼睛’”这种提法,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本文从公民的知情权与政府的说明责任出发,首次提出公民的“怀疑权”这一概念,试图为完善我国监督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

  • 标签: 群众监督 知情权 “怀疑权” 监督制度 举证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 简介:犯罪情境是一种与犯罪相关联的,可以被犯罪所利用的有利于实施犯罪的各种社会环境因素的总和。犯罪情境预防就是在了解犯罪情境内容基础上,通过研究犯罪主客观情境因素,以社会作为载体和媒介,对犯罪进行预防的理论与方法。采用理论分析和比较的研究方法,将西方“个体——情境”交互作用的理论与我国犯罪预防的实践相结合,或许可以找到适合于我国犯罪情境预防的理论和方法。

  • 标签: 犯罪情境预防 主客观情境 犯罪机会 可防卫空间 犯罪风险 死角理论
  • 简介:自然资源因其巨大的利用价值而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法律调整自然资源的主要制度就是为自然资源创设所有权,而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渐成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核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自然资源构成人类生存与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本质上应归属全民所有,法律上创设为国家所有是为了赋予国家对全民所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职责,这种"法律上国家所有,实质上全民所有"的双重所有是公共信托理论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我国宪法第9条第1款关于自然资源"双重所有"的规定应从公共信托的角度去解读,我国资源立法上应当以公共信托理论作为创设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依据并应以此为基础展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设计,同时,应当将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合理划分为中央与地方的两级所有与分别代表。

  • 标签: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公共信托
  • 简介:对于农地征收法律制度,理论上有多种完善思路,从农地发展权创设的角度展开探讨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地征收最大的制度困境在于没有分配好被征收土地的增值收益,农地发展权的创设则从权源上解决了增值收益的合理配置,进而保证了农地征收制度走向实质公平。农地发展权的创设在我国具有可行性,在现行的土地权利体系中具有发生的基础。农地发展权对于农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主要体现在对合理补偿原则内涵的丰富。

  • 标签: 农地征收 农地发展权 保护路径 合理补偿原则
  • 简介:<正>一、农地征收面临的困境解析农地征收是土地征收的一种,在我国因为实行土地的国家和集体二元化所有制度,集体土地如果要流转进入二级市场,必先经过国家通过其指定的政府部门的征用。国家进行农地征收的权力本身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在我国也有现实的法律基础。然而近年来,农地征收呈现出许多问题。总体来讲,"我国土地征用的目的已远远超出公共利益范畴,而且国家动用征地权来满足城市化用地需求在某种程度上已为政策法规所承认,这种现象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症"严重,2009年1.4万亿元、

  • 标签: 农地征收 土地使用权划拨 农地发展权 集体土地 土地征收 农民集体
  • 简介:《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过于原则,不能适应司法裁判的需要。通过对股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化进行梳理,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诉讼、股权转让违约诉讼、股权转让侵权诉讼、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诉讼等疑难问题以及司法适用进行梳理研究,可以提出涉及股权转让纠纷法律适用的片段建议。

  • 标签: 股权转让 合同效力 司法适用
  • 简介:通过对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田野调查,亦即研究者对司法审判工作的亲历和反思,可以发现审判裁量的话语空间充满矛盾冲突,既有当事人双方的对立主张和复数立论,又有法官对道德说教与法言法语的混杂使用。法官往往相信自己是公正的,但其对正义的理解是一种“半洞察”可能有失偏颇却不自知。究其根源,在于反思不足;而反思不足的原因,一是法官能力素养不足,二是商谈议论不够。法官一定意义上不乏商谈议论的机会,但潜在的议论规则不一定是客观公正导向的,不论是面对诉状时法官内心的、还是合议时法官之间的、或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议论,都还缺乏真正被实践的程序公正与科学论证。总之,司法裁量客观公正之可能性前提在于商谈与议论,但其前提之前提乃法律议论场域的良性建构。在这点上,国家司法改革也当有所重视。

  • 标签: 司法实践 审判裁量程序正义 合议 话语
  • 简介:当今世界各国司法改革以及我国民事审判体制改革的共同方向,应当是由传统的自由权为基础转向社会权为基础,即从“司法福利”这一观念出发,以“协同主义”为指导来重新配置和实践民事审判权,释明权的产生与发展正是顺应这种趋势;我国的民事审判体制改革方兴未艾,在转型时期特殊纠纷处理文化下,法官的角色融入了政治因素,因此在个案上更注重纠纷解决,纠纷的解决需要有效沟通及沟通渠道的畅通,释明权作为职权主义的积极因素,有助于促进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理性沟通,基于此,以司法的可接受性为思考方向,旨在助益于建立一个更为开放,有序、安定、畅通的“理想话语情境”,从理念修正到制度构建上,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和正当程序的实质保障,实现审判权与诉权的有效对接,全面回应纠纷解决的民众可接受性。

  • 标签: 正义 释明权 可接受性 程序主体地位 程序保障
  • 简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通过在司法判例中适用《基本法》第2条第1款结合第1条第1款确立了一般人格权。2008年2月27日,通过对"在线搜查"一案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判决,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又从一般人格权中发展出了一项保障IT系统私密性和完整性的新的基本权利。该项判决使德国法院的司法判例走进了因特网时代,同时也为国家调查计算机所采取的措施确立了明确的界限。本文首先介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司法判例中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史,接着对一般人格权向IT系统的扩展进行详细介绍,最后对新的司法判例作出评析和展望。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保障IT系统私密性和完整性的基本权利 在线搜查
  • 简介:犯罪现象是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互动的结果.互联网金融诈骗犯罪现象亦是如此.以北大法宝网站中的108件互联网金融诈骗犯罪现象为研究样本,将被害人的被害性操作化为贪利性和制度缺陷两个变量,将被害损失操作化为消极发现率和损失金额两个变量进行实证研究,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诈骗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与被害损失之间具有显著关系.可以说被害性的有无和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被害损失的有无和严重程度.互联网对金融诈骗犯罪被害人被害性的影响,一方面是互联网放大了贪利性,另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会产生新的制度缺陷.情境预防通过确认、管理、涉及、调整等方式,持久有机地改变情境,影响行为人的理性选择,减少犯罪机会情境因素和促成情境因素,从而达到减少犯罪现象的目的.而被害情境预防就是通过改变被害情境即控制和减少自身被害性,来预防被害,以有效控制和减少互联网金融诈骗犯罪现象的发生.

  • 标签: 互联网金融诈骗 互动 被害性 情境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