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一个企业来说,国际仲裁赢了并不代表企业赢了,对于此类纠纷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防患于未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卡塔尔外面的天气很冷,但我们有个领导出庭以后,一个问题下来,衬衫整个都透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周清华在"2015年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上,回忆起"卡塔尔机场国际仲裁案"时如是说到。尽管距离正式开庭已有两年半的时间,但庭审细节周清华依然历历在目。
简介:2013年1月菲律宾将与中国的南海争端问题提交国际仲裁,国际社会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第九条设立的仲裁庭,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正在进行缺席裁判,但还需确认仲裁法院对该案是否拥有管辖权,以及菲律宾的仲裁条件是否充分。本文将以仲裁法院的管辖权和菲律宾的诉讼条件为中心,对诉讼法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拟阐释中菲南海仲裁对整个南海争端的司法解决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中的强制性解决争端机制所具有的意义。
简介:仲裁员是否需要为其仲裁行为承担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是仲裁理论和实务界的一个热点问题。2004年至2006年间生效的数部仲裁法以及较早前的一些仲裁立法,在仲裁员责任问题上,有固守传统的,也有标新立异的。仲裁员要承担适度的责任,但在承担责任的形式选择上,应当有利于仲裁制度的发展,不应限制或扼杀仲裁的活力和仲裁对于解决争议的积极作用。
简介:如果留心我国仲裁事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则会发现,在短时期内多次地修改仲裁规则,在我国仲裁机构中成为风气。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刚在1998年5月完成了对1995年规则的修订,又在2000年9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仲裁规则。
简介:
简介:咄咄怪事,不用雇工就能除草;别出心裁,吃喝收钱还能报销。镇政府准备把一个废弃不用的小学校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可是由于很长时间无人管理,校园里长满了半人深的野草,镇长便布置由分管环保的刘副镇长去落实除草这件事。
简介:仲裁协议中关于仲裁机构的约定———兼评我国仲裁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韩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称仲裁法)于1994年8月31日颁布,于199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仲裁法的颁布和施行,统一了我国过去种类繁多的仲裁,消除或减少了我国过去国内仲裁行政色...
简介:<正>消费纠纷仲裁是指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生产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来进行判断、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近年来我国保护消费者事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新事物。本文试就消费纠纷仲裁的若干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建立消费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消费纠纷仲裁制度的建立,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消费争议,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商品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从国外来看,不少国家都纷纷成立了
简介:美日兴风南海滨,联菲仲裁假作真。一场闹剧遗笑柄,正义铁鞭击其身。
简介:绪言草拟争议解决条款查核清单一、前期问题:ADR程序(比如调解)还是仲裁二、基本选择:机构仲裁或非机构仲裁
简介:仲裁作为解决法律问题争议的方式在丹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大量的成文法中,诸如贸易协会、合作社以及其他协会,甚至合伙协议中都包含仲裁条款。工会和雇佣者达成的协定中所形成的劳动仲裁方式已经被成文法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哥本哈根的商会有一些重要的商事仲裁组织,而且它本身也是国际商会仲裁组织的成员。此外,它还针对各种仲裁制定了不同的仲裁条款。
简介:<正>体育仲裁是解决国内和国际体育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与其他纠纷解决制度相比,其优势较为明显,受到体育界的欢迎。但体育仲裁制度毕竟是新生事物,其许多理论尚在争论之中,特别是其性质更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目前,关于体育仲裁的性质主要有准司法性质说、民间性质说、契约说和混合说这四种学说。各个学说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体育
简介:本文是《仲裁历史研究》论文系列中的第一篇,这个论文集的资料由玛吉特·曼提卡夫人编纂整理,其调查研究是在1949年到1951年联合美国仲裁协会完成的这套珍贵的文献将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其后继部分将依次刊登在《仲裁杂志》上?对于在搜集和编辑关于仲裁的早期历史的资料这一艰巨的工作中,玛吉特·曼提卡夫人所付出的努力,编者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简介:历史证明,能否抓住机遇,乘势而进,加快发展,是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的讲话精神为仲裁事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指明了方向。回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我国的仲裁事业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入了新世纪,仲裁事业遇到了机
简介:企业管理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模糊而不精确,带来企业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之间问题成堆,仲裁耗费了管理层绝大部分的精力
简介:<正>自1995年以来,中国的常设仲裁机构有了重要的发展,为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中外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制度性选择。本文拟在论述这一新发展的基础上,从实务的角度,探讨在我国新的仲裁体制下,中外当事人在签订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时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简介:仲裁是一种法律服务,其基本性质是契约性,司法性是仲裁的重要衍生特性。仲裁关系可以分为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如果某个问题是内部关系问题,那么就应该着重考虑其契约性;如果是外部关系问题,就应着重考虑其司法性。
简介:2003年发生的福船案,是我国法院首例对国际商事仲裁纠纷缺员仲裁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案件,该案正确解释、适用了《纽约公约》的规定,确立了审查缺员仲裁及其裁决是否合法有效的裁判标准.缺员仲裁若符合仲裁协议、仲裁地法律、仲裁规则的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普遍是可以得到承认与执行的,然而福船案中的缺员仲裁由于不符合仲裁员全程参与仲裁的原则,导致仲裁裁决无法被法院承认和执行,应为今后的法律实践引以为戒.
从“卡塔尔机场仲裁案”看国际仲裁的“选择策略”
中菲南海仲裁案管辖权与仲裁条件研究
从晚近国际仲裁立法谈仲裁员的责任
体现仲裁的效率原则一现代仲裁规则的重要特点——兼谈北京仲裁委员会2001年仲裁规则
临时工
临时吃草工
仲裁协议中关于仲裁机构的约定——兼评我国仲裁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略论消费纠纷仲裁
斥南海仲裁闹剧
草拟仲裁条款
丹麦的商事仲裁
论体育仲裁性质
美国的税务仲裁
仲裁时效的确定
古埃及的仲裁
加快发展仲裁事业
“总裁”怎么成了“仲裁”
中国仲裁机构的新发展与国际商事仲裁实务
论仲裁的性质——兼论中国《仲裁法》的修改
从福船仲裁案看缺员仲裁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