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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0年12月3日,中国政府援助牙买加“中国园林项目”设计合同在牙首都金斯敦签署。中国驻牙买加使馆经商处张力勇商务参赞和牙买加自然保护基金会执行董事宾格先生分别代表中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

  • 标签: 中国园林 设计合同 2010年 牙买加 政府援助 执行董事
  • 简介:问:单位和我签订自2008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25日的两年期劳动合同。2009年10月21日我开始休产假,今年3月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约。请问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是否还有补偿?

  • 标签: 劳动合同 2010年 2008年 2009年 哺乳期 产假
  • 简介:咨询台:今年年初,我与一家餐饮店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我继续在这家店工作,但店方并没有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到现在将近半年了,我要求该店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却遭到了拒绝。

  • 标签: 试用期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录用条件 咨询台 非全日制用工
  • 简介:问: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6月1日到期。目前我正在产假中,公司决定将我的合同期延长至哺乳期结束。请问.公司该与我签从2009年6月2日始的新合同还是将原合同延续?会影响合同到期后补偿金年限的计算吗?

  • 标签: 劳动合同 女职工 公司 哺乳期 合同期 补偿金
  • 简介:国家劳动部[1994]479号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首先可享受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时间不等的医疗期。至于医疗期内的医疗费报销的问题,由于国家还未实施新的劳动保险制度,因此,按照旧的《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如本人

  • 标签: 企业职工 保险制度 劳动保险条例 医疗费报销 医疗所 患病
  • 简介:本文首先介绍了风险的概念和风险分配的原则,之后介绍了“金皮书”中各方的风险分担,主要包含“金皮书”第十七条风险分担和第十八条特殊风险的内容。

  • 标签: 风险分担 FIDIC 合同条件 设计 运营 风险分配
  • 简介:老赵今年五十一,是一个认真、耿直的上海人。1988年,老赵商调到本市某文化用品公司.当时“文房四宝”柜台正好缺人手.老赵就被分配到这个柜台当售货员,从此他就与文房四宝结下了不解之缘。老赵上班时间卖文房四宝,闲瑕时候更喜欢研究笔墨纸砚,没过几年成了这方面的专家。后来,文化用品公司让老赵负责文房四宝的采购工作。

  • 标签: 公司 柜台 售货员 采购工作 签订 分配
  • 简介:在现代社会,女性既担负着辛勤工作、养家糊口的职责,又承担着生儿育女、繁衍生命的重任。但有不少用人单位,由于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重视不足,或因法律观念淡薄,常以各种借口损害女职工安全、卫生、合同等方面的合法劳动权益。例如安排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内的女职工从事强度大的体力劳动或禁忌从事的劳动、

  • 标签: 女职工 孕期 产期 哺乳期 合同权益 法律保护
  • 简介:一位40多岁的劳动者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她自诉说:她是1986年进单位的固定工,当年她签了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后来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又与她签订了6年期的劳动合同。最近用人单位通知她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她很是想不通,我的合同还未到期,单位怎能自说自话终止合同呢?

  • 标签: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计发基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用人单位 补偿标准
  • 简介:您好!我们是一家纺织企业,因设备落后,产品品种单一而经济效益欠佳,厂里原来招用的一批固定工,1995年转制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最近厂里进行大改组,准备以厂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赵某等15人的劳动合同,请问这一方案可行吗?等着您的回答。

  • 标签: 纺织企业 改组 分工 产品品种 劳动合同制工人 转制
  • 简介:本期介绍“分包合同2011版”通用条件第6、7条的内容。第6条合作、职员和劳工(Co—operation,StaffandLabour)一、主要内容本条共4款。

  • 标签: FIDIC 合同条件 施工分包 分包合同 内容
  • 简介:2013年12月12日,中国企业在越投资规模最大的电力项目——越南永兴燃煤电厂一期BOT项目政府担保协议和BOT合同正式签署.为项目开工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签署的还有供煤、煤炭运输、购售电协议以及租地协议备忘录。

  • 标签: BOT合同 电力项目 投资规模 燃煤电厂 BOT项目 政府担保
  • 简介: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取消了“10+3”的规定,这一改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些劳动者甚至一些用人单位都有一个疑问,是不是以后上海没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产生这种误解的主要原因是《条例》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直接进行表述,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 标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适用 用人单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