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原劳教适用对象应当如何对待的问题,学术界形成"二元分流说"、"轻罪说"和"保安处分说"三种观点。从人权保障和权利均衡视角来看,这三种方案对权利保护各具重点,但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从平衡和兼顾大众权利保障与受处遇人权利的角度看,社区矫正是处理人身危险性较轻的主体的违法行为的较好选择。我国法律目前将社区矫正定位于法定监外刑罚执行的方式。因而,要适用社区矫正方案,就要超越目前对社区矫正职能的定位,使社区矫正可适用于违法行为矫治。这种职能定位的扩展有并行制、统一制和补充制三种模式可供选择。并列模式相对更为合理,而为了区别于社区矫正,这种并行措施可称为社会矫正。这种社会矫正机制应是结合保安处分属性的、类似社区矫正的独立矫治制度。
简介:科尔曼提出,社会科学的解释重点应该是社会系统的行为,而对于社会系统行为的解释存在“从宏观到宏观”和“从微观到宏观”两种解释逻辑。“从微观到宏观”的解释逻辑面临着如何从微观向宏观转换的难题,这一难题可以称为“科尔曼难题”。理解政策变迁逻辑,也面临着政策过程中的“科尔曼难题”,需要回答微观的政策行动者如何推动了政策变迁这一宏观现象。以“科尔曼难题”作为参照系可以更加清晰地厘清间断一均衡理论的发展轨迹。间断一均衡理论起源于“从宏观到宏观”的解释逻辑,强调政策场所和政策图景对于间断~均衡现象的解释,从而分别发展了“认知摩擦和制度摩擦”、“不成比例信息处理模型”和“注意力分配、随机过程和一般间断假设”等理论,不自觉地回答了科尔曼“从微观到宏观”转换中的三个理论命题。目前,理论演进的最新趋势是从间断一均衡理论向行为公共政策理论跨越,它预示着“科尔曼难题”成为理论自觉的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