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事制度是保障人才充分施展智慧、整合能力进行经济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而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系为该制度目的价值之基础。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的研究,既需要从事实和规范层面揭示,也需要从应然和实然维度检视。一方面,作为民族自治权的重要表现形态,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的权力形态多样,呈现多维聚合的态势。另一方面,权力的实现仍处于由观念性的权力转向现实中权力的进程中,权力的本体层面仍存在诸多问题。无论法规层面,还是权力内容都不甚理想。因此,需要从上述两个层面加以改进,从而保证民族区域自治的真正实施,进而使民族自治地方公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保障。
简介:【摘要】大学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关系问题随着近年来学生起诉大学案件的频发而渐次浮出水面。文章分析了司法介入大学的法理基础,认为大学与学生之间属于特别权力关系的理论遭遇解构,大学自治权是行政裁量权的特殊表现形式,进而确认了司法介入大学的正当性。司法介入大学,涉及司法权与大学自治权的关系,反映在司法介入大学的审查范围和审查强度两个方面。在审查范围上,文章认为应坚持外部行政行为标准和“重要性”标准。在审查强度上,应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适用不同强度的审查标准。学术评价既涉及事实问题也涉及法律问题,因此大学享有判断余地,对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大学还需进行相应的价值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