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乐至县劳动监察大队于去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开展工作。他们克服了起步晚、无经验、经费少、人员不足等困难,积极开展工作,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以《劳动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熟悉、掌握《劳动法》,他们以宣传、贯彻《劳动法》为重点,由局长带队,到镇、乡和县级机关、学校、医院,国有(股份制)、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外资私营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与个别抽查、自查与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在广泛宣传《劳动法》、着重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用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技术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5个方面进行监察。
简介:新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所谓法定情形是指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