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能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首先厘清理国家现代化的逻辑理路。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视角来看,提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逻辑必然是为了回应传统公共管理范式与时代的不适、促使国家职能回归的必然要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与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要始终坚持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必须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到当代中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是治理主体共识的缺失、既得利益集团的危害、精英的共谋,应对困境的基本路径是要重构政府、社会、公民的关系。
简介:2015年立案登记制度的确立促使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从而加大了法院送达工作量。面对高人口流动量及案件压力,法院通过采用高效、便利的现代化电子送达方式来缓解送达工作压力。虽然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电子送达的适用赋予了立法依据,但是电子送达立法规定单一,导致电子送达使用率低下、法院确认收悉困难、送达文书的信息安全受威胁的问题阻碍了其顺利推行。在司法改革及司法现代化备受关注之际,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及国内一些法院的实践做法,分析一些学者在推行电子送达上所提出的新观点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完善立法规定来解决上述问题并达到充分利用科学技术高效、便利等优势的建议有其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简介:在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常态的背景下,身处大转型大变革的中国,国家的政治安全面临一系列极其严峻的挑战,推进我国政治安全管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走出政治安全治理困境,化解政治安全治理危机的战略抉择。加快中国法治建设既是健全和完善政治安全治理体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政治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战略突破口。法治中国的建设既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可靠保障。为此,《党政研究》杂志社以《中国政治安全与法治建设》为题,组织了一些著名的政治学专家围绕此题进行笔谈,专家们对中国国家政治安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讨论。专家们的中肯建议,对于目前国家政治安全的维护和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应对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的必然举措。当前我国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最大课题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都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因此,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把握新时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实现现代化强国的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简介: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升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助于激发社会主体内生活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以下困境: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优势未充分发挥;各社会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社会组织发展不顺畅;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动力不足风险;社会治理机制运作滞后、效果欠佳。鉴于此,我们必须在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理念引领下,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构建社会治理法治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加大力度运用社会治理专业化方式。惟有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才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