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例简介:某大学成教处处长曾某,党员。1999年4月以来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将收取学员的学杂费、住宿费大笔外借。先后借给私营企业某甲30万元、股份公司某乙50万元、集体企业某丙20万元进行经营。借期均一年,按吸收公款存款的20%计息。一年后该三家企业均按期归还了本息共120万元。问:曾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曾某外借三笔款未经校方同意,但都全部收回,未造成损失,还为校方赢利20万元。其行为没有违反党纪,不构成违纪错误,不应追究其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曾某出借某乙和某丙项的行为属于单位之间的互借,可不构成违纪,但将学校30万元公款借给私营企业某甲进行经营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定性;第三
简介:摘要:齿轮的传动效率直接关系到传动系统的功率损耗,进而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正日益得到设计制造和应用单位的重视。尤其在当前环保压力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降低功耗、提高传递效率更具现实意义。
简介:经济损失规则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仍是争议的主题,这一规则本身的混乱伴随着该规则产生原因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区分侵权法和合同法的边界功能是经济损失规则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但是一些重要的原则限制了边界功能的适用范围.在涉及合同关系的案件中解释及适用经济损失规则,只有关注诉讼当事人的实际行动才能恰当地实现该规则的边界功能.首先,如果原告不是某个协议的当事人,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原告依据侵权法享有的任何权利.其次,不能基于一个不是真实存在的合同提供的假想救济以及合同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假想的优先权限制原告的权利.再次,如果被告违反了一项独立于合同责任的侵权法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没有明确地或足够充分地暗示取代侵权法的救济,当事人则有权获得侵权法的救济.
简介:<正>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由于主观上和客观上的各种原因,发生应收帐款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经营活动范围日益扩大,经营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应收帐款的发生也更加频繁。由于市场机制尚不规范,法律建设尚不完善,加之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出现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同样是难以避免的。为此,研究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避免或减少坏帐损失,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非常必要的。一、坏帐损失的产生原因研究坏帐损失的产生原因,对避免或减少坏帐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归纳起
简介:摘要:燃煤进厂后,部分燃煤通常需要在煤场储存一段时间才会入炉燃烧,煤炭在储存过程中,其内部成分(如水分、灰分、挥发分等)会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煤炭在储存过程中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降低非生产用煤和储存损失,就能提高发电所占热能的比例。目前我公司燃料成本占公司运营成本的50%以上,我公司设计煤种为霍林河褐煤,而褐煤的储存损失较大,我们通过对煤场褐煤按存储日期测定其热值等煤质特性指标,寻找规律,寻求合理的存储时间,为库存煤合理混配掺烧,定期置换提供数据支撑,从而降低热值损失、节能增效,降低燃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