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问:我小区物业的供电系统因雷击而遭到破坏。由于供电系统遭破坏而产生的瞬间高压,造成我的彩电、冰箱损坏,我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但该公司认为他们已安装避雷设备,我的电器损坏是因意外所致,非人为原因,故拒绝赔偿。请问,我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简介: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份。”关于违反经济合同赔偿金赔偿的损失范围问题,我国法学界历来有两种主张,一种认为赔偿金赔偿的只能
简介:【基本案情】李某于2010年8月进单位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签订了2010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
简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违法侵害,一般情形下应给予赔偿。但对于行政机关以违法方式拆除违章建筑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应否给予补偿或赔偿,从表象观之,似无探讨之必要,但若从严格规范行政权的行使和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审视,即使不予赔偿也可适当补偿。
简介:审限,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我国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法院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国家、社会,尤其是相对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我国目前的国家赔偿法还没有规定法院超审限导致相对人损失加重的赔偿责任,相对人因法院超审限加重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这一现状与我国法治国家的原则和要求相违背。因此,有必要加强行政诉讼中法院超审限导致损失加重的赔偿责任研究,尽快将因法院超审限导致相对人加重的损失纳人国家赔偿范围。
简介:国家赔偿作为作出违法或不当侵权行为的国家机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无受害人的主张而当然免除,有关侵权机关更应该主动承担。国家机关的主动赔偿应成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简介:在限制国家权力滥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机关及公务员依法享有取得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的权利上起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无论从司法实践还是从社会生活来看,并没有达到人们预期的完美效果,笔者就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简介: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因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占特大交通事故的40%-80%,因打鼾造成的车祸发生率则是正常人的7倍。美国睡眠基金会调查显示,60%的司机开车时“犯过困”,
简介:张红在《政法论坛》2009年第2期撰文认为,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关系包括竞合与混合两种情况,应当对应不同的处理方式。责任竞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国家赔偿法》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之竞合,建议修改《国家赔偿法》,将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行政赔偿责任之补充;二是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竞合,建议由受害人选择行使赔偿请求权。
简介:老黄是某私营机械厂的合同工,1999年1月13日上班期间,由于电压突然升高,车床压模的轮轴突然加速旋转,李先生躲闪不及,右小臂被卷进车床中,他被送入医院急救并且住院两个月,所有的治疗费用共8842元钱全部由老黄自己负担。
简介:<正>工伤保险赔偿是一种社会保障,是以社会连带和社会风险为基本理念。是国家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带有公益的性质,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是社会保险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介:我国《国家赔偿法》在赔偿标准上一直采用的是抚慰性标准,这种标准在国家赔偿制度建立初期或许有其合理性和现实依据,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加快,已明显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基础。从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体现国家赔偿补偿功能的要求及理顺各类侵权赔偿的标准尺度出发,我国宜采用补偿性国家赔偿标准,并进行相应的程序调整。
简介:女青年李军自结婚两年以来,一直与婚前男友向滨保持着联系。每逢双方的生日和春节的前几天,向滨都邀请李军到饭馆相聚叙旧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向滨也没有放弃对李军的“追求”与纠缠。回想起当初两人分手时,李军曾说过,“要想娶我,就等八年后再谈”一类的话,就越发觉得窝气。眼下,向滨见李军与丈夫周洋小日子过得红火,没有一点要与丈夫离异而与其旧情复燃的迹
简介:法博士:我单位同事有一个亲属.被一个无证行驶的摩托车驮着回家。当快行驶到家的时候.前面路面上的涵管被村里挖走准备重修.没有设立任何警示标志,由于几日连续下雨,沟被冲得很深,摩托车一脚急刹车摔倒在地.后面驮的人被摔了出去.脊椎骨被摔伤住院治疗,4天后不治身亡。死者没有做法医鉴定。请问:负责此路段维护的村里是否有责任?
简介:一鸣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是指违法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行政责任)、罚金(刑事责任)的,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制度。
简介: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首次明确了精神损害金钱赔偿,成为《国家赔偿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实践出发,解析刑事赔偿案件中精神赔偿的涵义、特点,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深远意义。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违法销售种子造成农户减产是否应当赔偿损失?
谁来赔偿他的拆房损失?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谁赔偿
经济合同赔偿金应包括间接损失
李某是否应该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违法拆除违章建筑造成建筑材料损失赔偿问题探讨
行政诉讼中法院超审限导致损失加重的赔偿责任研究
论国家赔偿中的主动赔偿原则
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睡眠不足损失巨大
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之关系及其处理
“偷走”工伤赔偿,无罪
精神损害赔偿及确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竞合的处理
我国国家赔偿的赔偿标准可行性分析
最后的青春损失费
我应向谁申请赔偿
村里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优先”重在落实
对刑事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