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放出去的贷款本息难以收回,已经成了让许多专业银行越来越头疼的老大难问题。仅以武汉市为例,1994年1~7月各项贷款总额为375亿元,其中难以收回的竟高达7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0%左右,银行应收未收的利息也达15亿元之多。如此巨额的资金被占压,不难想象会给银行的正常营运带来多大干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贷款难以收回?问题出在哪里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的来看,不外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一、从银行自身的具体操作来看,银行对发放贷款的几个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一般说来,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应经过贷前、贷实和贷后三个环节。也就是说,在企业申请贷款时银行应认真审核,看看该企业
简介:所谓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那些可以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等。它们代表着企业或所有者拥有的一种法定权或优先权,或者是企业所具有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它可以为企业在较长时期内提供经济效益。无形资产属于“软件”范畴,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然而专利再好,技术再先进,没有人们认识利用,它只能是“潜在”的。只有当人们把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创造出有用的价值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既有先进性,又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对其价值转移方式的确定有着不同的认识,大体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二种观点是不予摊销。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无形资产的存在期并不限定(如商誉),其价值也不一定在经营过程中被消耗掉,有些还会增值(如商标权、商誉)。因此,不赞成摊销。但是如果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已跌到其成本以下,其差额部分可准许摊销。第二种观点与此相反,认为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的判断是主观的,没有科学的证明。为了稳重起见,主张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