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1993年通过的《公司法》经1999年、2004年,特别是2005年大刀阔斧的修正之后,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制度设计中的股东契约自由、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与激励、废除转投资限制、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弱势股东适度保护、瑕疵公司决议及其司法救济机制、公司治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特殊类型公司、公司并购重组等内容做出了较为合理的规定。

  • 标签: 出资义务 公司债权人 契约自由 解散公司 抽逃出资 非货币财产
  • 简介:我国现行《公司法》没有对干股问题进行规定,实践中由于干股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引起的干股纠纷屡屡出现。干股包括两个必备要素:没有出资和享有股份。干股具体可以分为有实际资本和无实际资本干股两种形式,两种形式的干股对债权人、公司的担保作用不一样,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 标签: 干股 有实际资本干股 无实际资本干股 干股股东 责任承担
  • 简介:本文根据作者在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所做的报告整理而成。全文共分4个部分,分别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透过法人的直索、自有资金的补充责任及危及存在之风险。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资本不足的分析,作者提出了实质上的资本不足应作为危及存在之风险之一种。作者最后指出:与危及存在之干涉一样,如果为实质意义上的资本不足情形下(的当事人)提供一个独立于(公司)法律形式的责任方式,对于欧洲法范围内公司的迁徙自由权而言也是更为合适的。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责任
  • 简介:股东资格确认诉讼是涉及公司法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股东资格确认诉讼案情往往并不完全相同。不能对其单独给出一个简单的结论或公式,无论是旧《公司法》还是新《公司法》均未对股东确权案件的审理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较难的问题。

  • 标签: 《公司法》 股东资格 挂名 责任 司法诉讼 司法实践
  • 作者: 郎子君郎魁元
  • 学科: 经济管理 > 企业管理
  • 创建时间:2009-05-15
  • 出处:《中外企业家》 2009年第5期
  • 机构: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在公司法领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从交易实践中确立起来的股东有限责任原则。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东有限责任越来越凸显出其自身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摘要:从实缴资本制到认缴资本制是公司制度的重大变革,极大地激发了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但随着这一制度的实施,出现了公司债权人利益得不到实现的情况。而根据现有司法解释,只有公司破产之时以及公司面临破产或公司股东存在主观过错之时,股东才有义务加速出资。这一规范,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以及债权人利益的迅速实现,不利于实现股东期限利益和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本文分析了现有司法解释的缺陷,列举了两种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但愿有所裨益。

  • 标签: 认缴资本制 加速到期 公司债务 股东补偿赔偿责任
  • 简介:股东和公司的人格是相互独立的,分别具有各自的民事主体地位,各国公司法一般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只是就一般意义而言,实际上,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要复杂得多,并非仅仅限于有限责任,在有些情况下,股东还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标签: 股东 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
  • 简介:<正>目次一、股东除名是我国公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二、股东除名的法律特性三、股东除名的理论依据四、股东除名制度的设计股东除名制度在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中不是什么新鲜事,设立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同公司形态的公司法,对股东除名问题都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能够除名,国内外争议颇多。笔者认为,我国

  • 标签: 无限责任 出资义务 公司形态 解散公司 债权人利益 股权转让协议
  • 简介:控股股东在企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企业运营的关键决策者。控股股东作为经济主体,其治理公司的核心目的是盈利。当公司利益与控股股东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在利益诱导下,普遍会滥用股东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为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应通过确立控股股东行权原则、优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外部监督制度、完善控股股东责任法律制度等措施,增加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的成本,倒逼控股股东依法行权。

  • 标签: 控股股东 股东责任 控制权 治理
  • 简介:除名制度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制度价值包括维护公司资本的真实、惩罚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维护股东间的信任与公司秩序以及实现公司的个性化自治。股东除名的适用情形来自于三个方面的界定,一是公司立法规定严重的瑕疵出资等公认的适用情形,二是公司章程关于除名事由的特别规定,三是将概括的“重大事由”作为有弹性的适用情形,留给司法的有弹性的适用。由于股东除名涉及公司多个利害关系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等多重利益关系的变动,因而需要建立严谨的除名程序与诉讼救济措施,以防止股东除名制度被滥用。

  • 标签: 股东除名 重大事由 瑕疵出资 除名程序 除名之诉
  • 简介:【摘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契约性质和人合因素的应有之义,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股东除名应具备特定条件并遵守特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被除名,其股东资格即被强制剥夺,但其对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获取相应对价的权利.被除名股东对除名不服,有权提起撤销除名决议之诉.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东除名
  • 简介:有限责任是指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制企业法人共同的特征,也是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公司股东责任范围进行规制的法律手段。它的确立,有助于鼓励投资,聚集资本,促进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降低交易成本,但也存在削弱债权人利益、忽视侵权受害者诉求等局限。为克服与弥补股东有限责任之缺陷,我国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判例和学说,采概括式和列举式并用之体系。

  • 标签: 有限责任 概念 功能局限 规制
  • 简介: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问题,法律更倾向于公司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在个案中往往因公司多数决制度造成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压制问题。虽然法律为小股东设定了股份收买请求权及公司解散制度等救济途径,但此类规定更加侧重在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完整性的基础上再对小股东权益进行救济,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大股东压制行为是滥用权力且破坏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根基,该种行为应由法律规制,而不能仅仅拘泥于"资本多数决"、"股权平等"等原则而对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视而不见,法律应持积极态度介入,强化对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股东间实质的平等和自由。

  • 标签: 股东压制 股东诚信义务 股份收买请求权 公司解散制度
  • 简介:2005年新《公司法》虽然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未明确抽逃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本文主张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并就抽逃出资事实的认定、抽逃出资与借款行为的区别、抽逃出资股东之外的行为人对公司的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等问题提出了学术见解。

  • 标签: 抽逃出资 侵权责任 股东
  • 简介:一.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之必要性研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退出机制1、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和资合性我国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一定的资合性,又具有一定的人合性,它是一种介于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之间的一种企业形态。资合性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资产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意思表示机关.并遵循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本身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利益要求,股东不能任意干涉公司经营活动。人合性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股东信誉为基础,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其存续也都是以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尊重各个股东的意志,而不是完全按照资本多数决原则安排公司事务。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公司法更强调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而对公司的人合性却缺乏足够的认识。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 制度研究 资本多数决原则 公司法理论 退出机制
  • 简介:我国《公司法》第20条与第64条对股东直索责任采“连带责任”提法,但对究竞为何种连带责任却语焉不详,由此形成学界争议。直索责任的性质问题在本质上是共同连带责任与主从连带责任的制度抉择,是法律对于选择权的不同配置。在由两种责任方式所构建的不同博弈模型中,可观测到债权人与股东各自如何作出不同的行动决策并进而导致何种结果,从而得出共同连带责任的制度安排更为切合制度目标的结论。

  • 标签: 股东 直索责任 共同连带责任 主从连带责任
  • 简介:  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与公司的发展密不可分,有限责任虽然减少了股东的投资风险,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则将股东责任风险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 标签: 有限责任制度 股东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