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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过作为"他者"的西方法律文化的扩张和作为主体的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偏离等方面的剖析,以期找到法律史研究中"自我"与"他者"的平衡。探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真知,从精神上疏远"自我"以及以宽容之心接受"他者"均是必要的条件,只有在"疏远"与"亲近"之间达到同样的协调和均衡时,才能对"自我"以及作为异质文化的"他者"做出合理的判断。在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进行研究时,我们不仅要"得古人之言",更为重要的是"得古人之心"。对不同的法律文化进行"历史分析"和"文化诠释"才是我们法史学研究得以正确进行的必要前提。

  • 标签: 中国法律史 自我 他者 历史分析 文化诠释 对话
  • 简介:《吕氏春秋》意在探寻治国之要术,兼容并包诸家学说。农家学派亦有贡献,其中以"十二纪"纪首和《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农学论文为代表。以上文献中包含的丰富的政治法律思想,却尚未得到学界重视。吕氏农家提出了以农为宪的治国方略,审四时以为政的政令观,取用有度、顺应自然的生态法观念以及亲耕礼的仪制设计,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业国治理体系。《吕氏春秋》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法制中的重农理念。

  • 标签: 吕氏春秋 治国以农 吕氏农家 传统法
  • 简介:作为民国时期著名的宪法学家,王宠惠对当时及其后的宪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于民初《临时约法》因人因时而定的现象,王宠惠认为宪法为立国之大本,强调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在国体问题上,王宠惠主张实行主权在民之共和国体;对于宪法之形式,王宠惠认为民国宜采刚性宪法,即单一共和国成文宪法;对于中央与地方之关系,王宠惠认为民国当实行省制,各省权限由宪法规定之;对于立法权,王宠惠主张实行非主权的两院制国会,宪法应合理划分两院之权限;对于行政权,王宠惠主张实行议院政府制,政府应向议院负责;对于司法权,王宠惠认为法律保留原则乃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并认为宪法解释权当委之以法院。作为公认的五权宪法权威,王宠惠以系统观论的方法精妙阐释了五权宪法,认为舍民权即无宪政。

  • 标签: 王宠惠 共和国体 议院政府制 司法独立 五权宪法
  • 简介:步入16世纪后,明王朝由盛转衰。经济上,皇帝与王公贵戚以建立“皇庄”的方式大肆兼并土地,导致国家税收来源迅速减少。自耕农失去土地,生活陷入贫困,转变为流民,不但破坏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冲击着社会稳定。政治上,自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君主专制不断加强,宦官干政愈演愈烈,“厂卫”机构对士大夫群体的非正常执法,使得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中央政府的政治威信日益衰微。1510年甘肃的安化王寞繙发动叛乱,1519年南昌的宁王朱庚濠起兵自立。军事上,自明朝建政以来,边礓问题就从未中断,因而西北、西南屡有军情。

  • 标签: 法律思想 王阳明 封建经济 16世纪 税收来源 社会稳定
  • 简介:康有为是否伪造阔普通武的《变法自强宜仿泰西设议院折》,学界对此存在争论。通过两则新证据,亦即更早发表的梁启超的《古议院考》与该折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康有为的上书经验与该折在程序上“(议院)议妥由总理衙门代奏”的安排相符合,可证明该奏折是由梁启超、康有为起草。戊戌时期,康有为的法政思想从主张开设议院变成反对开设议院,进而提出设立仿照近代日本特别内阁模式的制度局。他仍然是从中国古典语义而非近代意义的角度来理解宪法,戊戌变法并无君主立宪的动议。

  • 标签: 康有为 梁启超 阔普通武 议院 宪法
  • 简介:万般因缘,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我国法律移植走上大陆法系法制的道路。这固然是因为师法日本多有各种便利,但其后效如何仍有商榷之余地,故有董康于20世纪20年代起力主效法英美,亦有居正于30年代起多般反思借鉴英美。此乃必然乎,偶然乎?民国司法改良者是否对最初的路径选择产生过质疑与动摇?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良司法路径选择有何异同?作为北洋与南京政府司法代表的董康与居正何以会主张“效法英美”?

  • 标签: 司法 改良 路径 法律思想 居正 董康
  • 简介:《比较法研究》(双月刊)系纯学术性法学期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稿约 匿名审稿制度 法学期刊 学术论文 法学研究
  • 简介:《比较法研究》(双月刊)系纯学术性法学期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稿约 匿名审稿制度 法学期刊 学术论文 法学研究
  • 简介:《比较法研究》(双月刊)系纯学术性法学期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本刊不办增刊、副刊,不收取审稿费、版面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凡以本刊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者均为冒名本刊,请作者切勿上当受骗。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匿名审稿制度 法学期刊 学术论文 法学研究 学术性
  • 简介:李大钊研究是理论界和学术界重要的研究课题,2010年至2014年的五年间,理论界和学术界对李大钊生平、革命活动及思想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显著进展,也有一定的不足与缺憾,对这五年来理论界和学术界关于李大钊研究的重要成果进行梳理与评述,以期推动这一领域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

  • 标签: 五年来 李大钊研究 梳理与述评
  • 简介:自清末资议局选举后,历届中国政府都试行了现代意义上政治选举,随着选举活动的开展,选举纠纷和选举诉讼也日益增多。选举诉讼因公众参与政治选举而引起,是近代西方政治法律文化冲击传统社会的产物,反映着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形态和法律文化的变迁。所谓选举诉讼,“乃选举人或候选人确认办理选务人员或其他选举人及候选人有威胁利诱或其他舞弊情事时,或确认当选人资格不符,或所得票数不实,及候选人确认其本人所得票数被计算错误的,于法定期限内向法定机关提出诉讼之谓”。[1]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2]广义上选举诉讼是既包含追究选举违法者责任的刑事诉讼,也包含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等事关选举效果的民事诉讼,还可涉及追究行政责任的行政诉讼。狭义上的选举诉讼仅是针对选举效力(选举无效、当选无效等)问题提起的诉讼。本文关注对象是狭义上的选举诉讼,具体而言,是民国后期国统区参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选举诉讼的司法体制。

  • 标签: 民事诉讼程序 政治选举 民国后期 国统区 选举诉讼 中国社会
  • 简介:西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今的西方警察亚文化研究主要有归罪文化,惩戒制度和游戏规则;实用主义和经验主义;权威主义和男权主义;共谋文化及团结,忠诚;自己人的观念;悲观主义和犬儒主义;警察餐厅文化和班后的饮酒文化等七个方面。应结合近年来欧美警察亚文化研究的热点和代表成果,对警察亚文化研究的特点、趋势价值进行重新界定。

  • 标签: 警察 亚文化 文化研究 西方
  • 简介:我国刑法30多个条文出现了致人死亡的立法语言,但这一用语在同一部法律中体现出不同的规范属性。目前学界在致人死亡这一立法现象的研究上基本是针对单个犯罪展开,未能重视不同法条中该问题的类型性、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在结果加重犯类型的致人死亡中,基本行为内含着危及他人生命的严重危险。为了在相关条文中能评价致人死亡的责任,许多都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幅度,这也为重刑化作出了贡献。被害人自杀的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行为人,这是考察结果归责与责任原则得出的结论。

  • 标签: 致人死亡 类型化 明确性 结果加重 责任原则
  • 简介:日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公布生效,其中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主体的规定,仍有不合理之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属于档案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是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一种手段,其公开与否,以及公开的范围是保护隐私权与交易安全二者之间的博弈,也是立法政策在两相冲突的利益中协调和选择的结果。《实施细则》中对不动产登记结果的查询主体的限制,不仅违背世界立法趋势,而且不符合物权公示的要求,也与实践情况相矛盾,不动产登记结果应向一般民众公开,这是全面保护交易安全的体现;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的查询主体,"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不明确,该"利害关系人"应仅为具有法律利益之人,而不能扩张至潜在的交易者、科研者、近亲属等,这是对保护隐私权的回应。

  • 标签: 物权公示 交易安全 利害关系人
  • 简介:警察信任状况是反映警民关系、社会对警察支持状况的重要指标。文章借助2013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总结了警察信任总体状况、警察信任与区域、群体、社会流动、工作、收入、生活、媒介、社会支持等方面的特点,分析了警察信任的影响因素。文章提出了加强警察信任建设的对策建议,包括:将警察信任建设纳入社会信任建设和政治信任建设总体统筹,注重警察信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同、与社会民生建设相互协调,注重人民群众的心理获得感,重视社会支持建设等。同时,加强警察信任建设,还要积极用好新媒介和传统媒体,针对特定群体制定具体的警察信任建设方案。

  • 标签: 警察信任 警民关系 对策建设
  • 简介:人大主导立法,也就是人大作为立法主体,对立法选项、立法过程、立法结果具有完全的实际的决定权。这本来是一个不言而喻的规则。但在长期立法实践中,人大主导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完善人大主导的立法体制机制,必须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完善立项机制、起草机制、调研机制、审议机制、表决机制,深化代表参与立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健全专家参与立法机制。同时要加强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和立法队伍建设。

  • 标签: 人大主导立法 体制机制
  • 简介:竞价排名服务虽不是一种崭新的商业推广模式,但其存在与发展一直未能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直至“魏则西事件”的曝光才将竞价排名服务重新拉至人们的视野。从纯粹技术角度出发,竞价排名具有不同于自然搜索的人为干预属性;从实际效果上看,竞价排名具有将产品或服务广而告之的客观作用,因此,不应否认其商业广告之属性。以尊重效率原则为基础、以维护互联网事业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并依据关键词内容上的二重性,构建积极与消极并重的审查义务体系,以平衡竞价排名用户、搜索引擎服务商与互联网用户的三角利益格局。

  • 标签: 竞价排名 商业广告 关键词的二重性 分层审查义务 供给侧改革
  • 简介:保险业是一个专业性较强且受到严格监管的领域,其在适用反垄断法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不宜采用行业豁免的做法,而是应采取行为豁免的方法,即保险业原则上仍应适用反垄断法,但对于保险业所存在的某些特定的保险经营行为可给予反垄断豁免。应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与保险监管机构之间建立起协调机制,以保障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 标签: 保险 反垄断 豁免
  • 简介:本文通过比较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度等主要国家的司法员额结构,探讨诉讼、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数量关系及其所体现的一般司法规律,并和中国司法结构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文章认为,中国司法结构存在“三少一多”的特点——诉讼少,律师少,法官人均案件少,法官多。在员额制改革过程中,不宜实行全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当地的案件数量适当配备法官职数,同时发展适当规模的律师队伍,让律师在法治进程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 标签: 司法员额制 人均诉讼量 案少人多 法官精英化
  • 简介:南海仲裁案关乎我国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主权与主权权利,寻求法律应对,降低该案结果可能对国家合法权益的损害为目前研究的关键所在。针对南海九段线合法性,我国可通过国家实践丰富"历史性权利"的内涵与外延,适时表达南海九段线内水域"历史性权利"的法律确信并利用权威公法家学说的功能阻断对南海九段线性质的不利认定;针对岛礁法律地位,可增加部分岛礁的人类活动,通过常规巡航加强对南海岛礁的有效管辖,适时公布南沙群岛的领海基线;资源开发方面,以共赢为目标进行有序"共同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引领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的南海环境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南海海洋保护区。我国有必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法律应对,构建符合历史事实、顾及区域共同利益的南海法律秩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 标签: 南海仲裁案 九段线 国际法后果 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