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许多关于毛泽东的著述中都提到毛泽东与黄炎培关于民主治国的谈话。那是1945年黄炎培等六人访问延安时发生的。黄炎培对毛泽东谈起了兴亡的周期率:“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够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览取一望。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黄炎培希望中共“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简介:习近平针对网络时代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互联网法治建设,强调在认识和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根本利益。习近平互联网法治思想既突出互联网法治建设的重点和主要任务,又强调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互联网法治建设关键有两点,一是要求全面规划,重点推进,二是要求互联网法治建设实现全覆盖,各方都要遵守法律。
简介:BirdinaCage:LegalReforminChinaafterMoo,byStanleyB.Lubman,StandfordUniversityPress,1999
简介:清末民初,通过对国外著作的翻译和阐述,人权概念传入中国,这时期的人权研究主要是借用人权概念反对专制制度,对于人权的具体内容认识较浅。随着研究的深入,人权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思想被研究,人权的含义不断丰富、完善,人权包含的内容也逐渐从生存权等自然权利向言论自由、人身、出版等民主权利扩展,并且开始讨论人权及相邻概念的内容,如人权与国权、人权与民主、人权与法治等。研究近代中国人权思想的产生与发展,对我国今后人权思想的研究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所搜集资料为限,根据民国时期人权研究内容从简单到丰富这个角度,试对民国时期的人权思想史作一个简单的梳理。
简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传家宝,是万古长青的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纵观中国革命的历史发展进程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地运用这条思想路线,是使中国革命和建设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保证。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是党的全部实践活动的理论基础。毛泽东用中国的语言把它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字。对于一个政党来讲,是根据客观实际还是根据主观愿望来决定自己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就是坚持“
简介:基于苏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马克主义经典作家列宁在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西方国家检察制度和辩证地继承彼得一世时期检察制度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阐发了富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检察权理论。列宁的检察权思想在苏俄时期检察制度建设的法制实践中得到应用和发展,不仅构筑为前苏联检察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点,而且列宁检察权思想亦是新中国检察制度建构的重要理论基础。列宁的检察权思想理论基于中国的国情和检察制度建设的背景,经过六十余年的曲折发展演进,已经具有了中国化的特点。在当代中国司法改革推进的宏观背景下,列宁的检察权思想理论对于中国检察制度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路径选择上,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简介:西塞罗其人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43年),古代罗马最著名的政治家、演说家、思想家、艺术家、法学家和法律实务家,是博大精深的学者,也是才华横溢的奇人;是一位大智大勇的斗士,又是雄辩天下的律师.希腊文明中的人文主义知识和思想成果之所以能够在罗马被宣扬并流传后世,其中西塞罗功不可没.他是上古时期西方自然法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政治、法律和伦理思想与希腊的政治、法律和哲学思想一脉相承.他在前人基础上进一步阐发的哲学、伦理、政治和法律思想对整个罗马时代以及后世的精神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影响.当然,对于西塞罗其人,主要是对他的品格和性格有不同的评价,说他爱慕虚荣,善于煽情和哗众取宠,是个地道的机会主义者.特别是在凯撒被刺一事上,西塞罗更是颇受谴责.但无论如何,在西方哲学和政治法律思想史上,西塞罗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以至于我们谈论西方思想史时不能不了解西塞罗.
简介:作为民国时期著名的宪法学家,王宠惠对当时及其后的宪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于民初《临时约法》因人因时而定的现象,王宠惠认为宪法为立国之大本,强调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在国体问题上,王宠惠主张实行主权在民之共和国体;对于宪法之形式,王宠惠认为民国宜采刚性宪法,即单一共和国成文宪法;对于中央与地方之关系,王宠惠认为民国当实行省制,各省权限由宪法规定之;对于立法权,王宠惠主张实行非主权的两院制国会,宪法应合理划分两院之权限;对于行政权,王宠惠主张实行议院政府制,政府应向议院负责;对于司法权,王宠惠认为法律保留原则乃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并认为宪法解释权当委之以法院。作为公认的五权宪法权威,王宠惠以系统观论的方法精妙阐释了五权宪法,认为舍民权即无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