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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按照日本学者的观点,日本律社会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明治时代穗积陈重(1855~1926)等人的研究活动.但作为一种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学专门学科,却是在本世纪20年代形成的,当时活跃在日本学界的末弘严太郎(1888~1951)、穗积重远(1883~1951)等人,就是日本律社会学的奠基者.但是,日本律社会学的黄金时代,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的.战后日本律社会学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

  • 标签: 法律社会学 战后日本 马克思主义法学 本法律 日本学者 法律解释学
  • 简介:当表意人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而做出意思表示时,我国实务界和学界的立场是一概不赋予撤销权,但依据并不充分。德国法上,法律效果错误(Rechtsfolgeirrtum)是特殊的错误类型,多数说视之为动机错误,而判例认为其可能成为内容错误,适用《德国民法典》第119条,并从中发展出“被扩展的内容错误”理论;日本上,现行民法不区分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判例中虽有法律错误(法律刃错误)的类型,但不存在独立的评价体系,可撤销与否的判断依赖于对《日本民法》第95条的解释。通过判例类型的比较发现,我国法上所说的法律错误和日本是一致的,但德国法上的法律效果错误是我国法和日本上都不曾有的独特概念。笔者从德国民法的概念中抽象出“法律效果错误的法理”,用以解释我国《民通意见》第71条中的“行为后果的错误”,并尝试在我国法的框架之下对法律错误进行再构成。

  • 标签: 错误 法律错误 内容错误 动机错误 法律效果错误 法律行为后果的错误
  • 简介:一、惩罚性损害赔偿在英美法系的侵权行为诉讼中,在加害行为恶性较高的情况下,作为对加害者的惩罚或以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在通常的补偿赔偿(compensatorydamges)以外被承认的慰谢金即“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ges)”,在日本现行法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是在学说上,肯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见解正在增多。作为立法论,被认为在局部的领域里有导入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 标签: 惩罚性损害赔偿 承认 立法论 英美法系 制裁 侵权行为
  • 简介:<正>前言公害对策基本法已经施行十二年了。十二年来,我国以公害对策基本法为中心的有关公害法体制日趋完备。为了实现基本法提出的各种措施而制定的法律,大致也已制定,其中有许多是在国外所没有见到的制度。这些制度反映了日本的特殊情况,因而以我国的有关公害法制与外国比较,在某些领域存在着极其鲜明的特点。

  • 标签: 公害对策基本法 公害法 地方政府 法律 水质污染 地面沉降
  • 简介:英国卫生体系基本法——《国家卫生服务法》以对福利国家、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深刻理解,支撑着一个个人负担比例世界最低的卫生体系,成为许多国家追捧的楷模,其源头《1946年国家卫生服务法》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法律成就。研究英国卫生体系基本法,对于探讨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法律制度"的框架、价值观、原理原则和制度安排,具有重要价值。

  • 标签: 英国卫生体系 基本法 优点 启示 借鉴价值
  • 简介: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给世人留下的诸多启示推动了国际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发展。部门法的不断增加突破了国家间原有的合作领域,国际组织的大量涌现使得国际法的主体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国际组织的调整范围正在逐渐扩大,而国家的管辖范围却在相对缩小,国际法的制定呈现出由相当分散到较为集中的发展动向。今天,当我们审视国际法的这些变化时,就不难发现它们都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给人们带来的认识有关。

  • 标签: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国际法 国际公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人权法 国际组织法
  • 简介:从语义解释的角度看,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德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文本中不具有显著地位,且内容不够明确;但从体系解释而言,该原则享有不得修改的宪法基本原则的突出地位。社会国家原则产生的历史则表明,该原则具有弥补《基本法》中社会基本权利缺失的功能。但社会国家的目的以及社会国家原则保障的基本权利都必须通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律来加以具体化。联邦宪法法院在发挥社会国家原则的宪法规范功能以及确定社会国家的最低宪法标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中一般与基本权利条款、基本权利限制条款以及社会国家的目标一起发挥作用,被用来为立法者设定社会权利保护义务或论证限制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

  • 标签: 社会国家原则 法律解释 联邦宪法法院 基本权利限制 社会法
  • 简介:香港回归祖国,体现“一国两制”精神的香港基本法在香港施行。以“居留权案”为开端,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对基本法进行了三次释法活动。每次的释法都会引起内地与香港法律界的巨大争议。内地与香港法律解释制度的巨大差异性是基本法解释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以此提出协调方法,以保持香港高度自治的同时,维护基本法的权威。

  • 标签: 香港基本法 解释权 一国两制
  • 简介:《论故杀》是沈家本法学论文的代表作,也是其法学研究方法的集中体现。他将考证注释法、纵横比较法和经世致用法等多种方法综合并用,把故杀这一复杂的刑法问题阐述得淋漓尽致。沈家本法学研究方法既有对传统律学研究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又有对近代西方法学研究方法的引进与吸收。他在法学研究方面之所以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离不开其娴熟精当的法学研究方法。

  • 标签: 清末 沈家本 《论故杀》 法学研究方法 考证注释法 纵向比较法
  • 简介:<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榷,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根据宪法制定并颁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自从《香港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世后,澳门多个社团先后组织了有关《香港基本法》与《澳门基本法》的研讨会。澳门人士一向恐怕中国中央政府重视香港而轻视澳门,也恐怕籍口有《香港基本法》作底稿,事情可以简单化,只成立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而不成立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前者是澳门居民对此也十分关切。故撰本文。就起草《澳门基本法》的基本构架及其工作准则略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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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西方社会在由血缘组织走向地缘组织的过程中,分别确立了共尊一权权威和共尊统一规则的不同秩序,由此奠定了中西基本法的始基。两者在后续发展中形成了迥异的权力来源观、法律层级观和权利保障观,这些文化基因决定了基本法能否走进近现代宪法。中国基本法文化在近代重构了西方宪法文化,由此形成民族化的、保留着一定非立宪主义趋向的中国宪法文化,进而决定、引导和型塑着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变迁。

  • 标签: 中国基本法 一元权力文化 文化冲突 整合重构
  • 简介:<正>日本在罪犯引渡方面缔结的第一个条约是1886年的《日美引渡条约》。日本历史上还曾于1907年与俄国订立过引渡条约,该条约直到二次大战之前一直有效。1953年日本颁布实施了《逃亡罪犯引渡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现代化交通和通讯手段的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罪犯逃离犯罪地国的情形急骤增多,从而使日本认识到相互引渡罪犯在国与国关系中显得更加必要。只有通过国际范围内的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合作,才能有效地交还和处罚逃犯。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1964年第46届日本国会通过了《关于1953年〈逃亡罪犯引渡法〉的修订令》,此项修订令于1964年5月29日生效实施。另外,在此之后日本国又分别于1971年10月14日和1974年7月12日正式批准参加了

  • 标签: 引渡条约 引渡制度 引渡罪 日本国 引渡法 罪犯
  • 简介:<正>一、刑罚的近代化日本代替身体刑、流放刑,而以自由刑作为刑罚的中心,是在明治初年制定暂行刑律、惩役法等,才开始的。自由刑作为刑罚中心地位的历史,在日本国外也并不是太早。一般地说,在中世纪的欧洲,是以死刑或者割掉手、耳等身体刑为主的,自由刑则是次要的。欧洲近代的自由刑,是从1557年布赖顿建设的惩役监以及在其影响下,于1596年开始建设的阿姆斯特丹的惩役监,才开始的。以后到十七世纪前牛叶,在欧洲的各城市,才逐渐建

  • 标签: 国家刑罚权 自由刑 近代化 流放刑 监狱法 人权思想
  • 简介:<正>(一)“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允许个别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但它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曾明确地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尊重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其政治基础是爱国主义,它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政治上意味着大大扩大

  • 标签: 香港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社会主义制度 香港问题 资本主义制度
  • 简介:<正>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庄严地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是我国国家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澳门基本法是根据“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在全国人民、特别是澳门同胞的关心和参予下,经过起草委员会历时四年半努力的产物。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起草委员会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从澳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出发,把我

  • 标签: 澳门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 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通过,使我国法学界面临着根据全国性法律和香港基本法研究涉港法律的新课题。由于涉港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内容繁杂,有些问题至关我国对香港的主权,所以研究涉港刑事法律问题是非常紧迫而必要的。一、关于刑法的适用范围问题香港的刑法除与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具有合法性。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审理刑事案件,将适用香港的刑法,而不适用全国性的刑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设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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