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少数民族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教育自治权是少数民族自治权的下位概念,因此少数民族地区有权自主发展民族教育,但是如果不加以明确少数民族教育自治权的权限范围,就会出现越权行使问题,会损害国家的教育主权。因此,在单一制国家的体制下,处理好国家教育主权与少数民族教育自治权的关系,明确少数民族所享有的教育自治权的权限范围是我们当下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民族可以自主发展民族教育,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教育方针;二是少数民族在行使教育自治权的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少数民族地区有自主选择教材的进行教学的权力,但是对于政治功能较强的教材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进行教学。这样既有利于发展民族教育,也维护了我国的国家教育主权。
简介:“未实行区域自治少数民族”辨析刘大友一、“未实行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概念的提出“未实行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是相对“实行区域自治少数民族”的概念提出来的。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和政府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国家的...
简介: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大学生就业问题关系到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的稳定发展,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发展。本论文通过分析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经验,论述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的作用与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