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晚近现代世界的民主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考虑到现代权力形式的可怕潜能,及其从社会和自然世界所榨取的东西,民主也就必然没有希望,没有什么值得为之奋斗之处。我们需要把民主重新理解为某种非政府形式的东西。本文认为,所谓当代民主困境不是人们经常所说的,古代民主概念与现代政治社会的规模和范围不相容。而是任何植根于作为行动者的公民和参与性政治的民主概念,都与国家的现代抉择不相容,这个现代抉择即国家成为政治生活的固定核心,而相关的政治概念就是持续围绕单一主导目标的活动,即控制或影响国家机构。民主制是一项关乎普通公民政治潜质的工程,也就是说,关乎他们经由公共关怀的自我发现及其实现方式成为政治存在的可能性。
简介:亲民政治是当代中国的一项伟大的政治实践,它是对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的执政风格和执政理念的高度概括。亲民政治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率先垂范,而且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作为法律人,如何从法治框架下正确理解亲民政治?如何正确认识亲民政治对于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而言,亲民政治的法律内涵和法律本质是什么?它与古代的君主仁政有何区别?它和现代的民主宪政又有何内在关联?在以"民主政治"自居的欧美以及作为儒家文化圈成员的东南亚各国是否也存在亲民政治?近而观之,亲民政治对于当代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何深远影响?在立法和司法中,如何充分体现亲民政治的精神实质?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以"亲民政治"为特征的现实政治,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所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课题。何勤华教授主持并率领他的几位法律史博士生分别从以下几个角度,即亲民政治的法律诠释、亲民政治的历史考察、亲民政治的域外实践、亲民政治的法律建设等,对"亲民政治与法治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本次论坛的形式尚属初次尝试,不足之处,欢迎批评建议。
简介:孙中山的宪政思想是近代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政治思想和主张的集中体现,基本内容包括三民主义的政治纲领,“自由、平等、博爱”的平等观与自由观,“五权宪法”与权能分治,以及“革命程序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他的宪政主张的核心内容。“自由、平等、博爱”是孙中山的一贯主张,也是孙中山民主宪政思想的基本内容。“五权宪法”与权能分治是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在宪政主张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孙中山宪法思想的具体体现。孙中山关于“革命程序”的设计,是力图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探寻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孙中山的宪政思想是近代中国民主主义和民权主义思想的结晶,在中国宪政史上留下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简介:五、进一步理顺党委与纪委的监督关系新时期党内监督实践充分表明,党委与纪委的监督关系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理顺二者之间的监督关系,既是当前党内监督实践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必然要求。本文认为。理顺党委与纪委的监督关系,是当前最为迫切的是进一步完善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其一。要用制度烛规形式严格界定“双重领导”内涵、方式、范围。同级党委对纪委的领导要明确限定在“确定监督指导思想和原则”、“保证监督方向”、提出监督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检查监督工作”等层面上,无权对纪委的具体监督活动进行干涉,确保纪委相对独立性;上级纪委的领导要明确限定在“业务领导”、党规党法领导层面,指导下级纪委开展监督活动;对于一些需要同级党委与上级纪委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比如纪委班子的组成、干部任命等,也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至于以谁为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二,对现行的纪委领导班子选举和管理要进行改革,确保纪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只对选举人和上级党组织负责。以利于同级党委和纪委之间相互监督。
简介: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展示了一幅现代社会功能分化的理论图景,对于创新认识党内法规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功能高度分化致使社会子系统“运作自成一体”“运作上的封闭”体现了系统的自主性,而系统的不自足性又刺激了“认知上的开放”,系统间由此出现了互相激扰和信息过渡的结构耦合.党内法规一方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政党规范,属于政治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党政联合发文等规范形式使其进入到法律系统之中,由此既激扰法律系统同时又接受来自法律系统的知识反馈,实现政治系统的“运作封闭”与“认知开放成为政治与法律的结构耦合机制(耦合结构),解决了执政行为的“悖论”与“套套逻辑”.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政治与法律“去界分化”的危险和法律系统向“开放系统”回归的隐忧.基于此,应当从社会系统论的认识出发,通过“党内法治”调适政治系统的“运作自成一体”,发挥宪法的结构耦合功能抵御“去界分化”趋势,并以“系统/环境”的分析路径明确“国法一党规”关系,实现党规国法的互进共生、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