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齐玉苓案引发的宪法司法化的争论虽然取得了遵守性援引宪法条款的初步共识,但未解决下列问题:《宪法》第46条存在几种遵守性援引的可能、受教育的内涵、案件的案由及应有的救济路径。梳理基本权的功能后可知,应从防御功能和受益功能等主观法方面进行援引。受教育权包含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受到公平评价权等三项内容。以是否遵从普遍、强迫、免费标准,受教育机会权可分为给付请求权和给付分享请求权。从后者的角度分析,罗彩霞案中受教育权并未被侵害,齐玉苓案的教育合同和一般人格权救济路径与被侵害的权利性质不相适宜。齐玉苓案的实质是公权力的侵害,于民事诉讼中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均不成立,应从行政诉讼路径提供救济。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梳理叶俏波副教授临证医案,总结叶俏波副教授临床运用五苓散调气化津、气津同调来治疗各种津液代谢障碍的临床验案。叶俏波副教授强调运用五苓散时应抓主症,辨病机,若病机为气化失司,或脾失健运,或肺失宣肃,而致水蓄于内,便可使用五苓散加减以恢复气化功能,失三焦气津敷布恢复正常,则水精四布,五经并行,疾病向愈。
简介:今年2月4日,在安徽阜阳市颖州区西湖镇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研究生无辜遭毒打致死的亓培玉案。这一天,26岁的上海同济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亓培玉,携新婚妻子杨雪在家乡一条河边散步,与乘坐一辆“法院”字样的阜阳市程集镇工商所市场服务部主任韩永吕、西湖镇粮站站长赵苏安、马寨乡供电所职工穆学文等4名陌生男子不期而遇,韩永吕下车当着亓培玉夫妇的面小便,亓说了句“真没有修养”,便遭遇飞来横祸,韩永吕等4个恶霸勃然大怒,驱车在河边疯狂追打亓培玉夫妇。亓培玉被殴打落水溺死,杨雪在村民帮助下躲在一大草垛后方得以逃生。亓培玉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从国家公安部、教育部到安徽省委、省政府纷纷
简介:邓玉娇故意伤害案中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过程,非常典型地暴露出了我国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有关"鉴定留置"制度缺位的严重问题。精神病鉴定虽然是一个医学问题,但它更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国对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的规定存在严重的缺失,对精神病鉴定等一系列问题的立法必须提升到我国立法的议事日程上来。对此,我们应当借鉴国外成熟经验,首先,应认识到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是需要干涉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处分行为,并明确限定鉴定留置的范围。其次,对于鉴定留置的适用条件,在决定适用此措施之前必须听取鉴定人、辩护人意见,同时,鉴定留置措施只能适用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被指控人。再次,应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在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羁押期限的基础上,明确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时间,应当能够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