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传统理论对于意思自治原则与契约法之间辩证关系的探讨较为广泛深入,而作为民法另一主要领域的物权法由于奉行物权法定主义,因而意思自治原则在其中的适用似乎充满张力。从外部来看,意思自治与物权法定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表述成:'私法自治对物权法定构成一种背景性指引,物权法定为私法自治提供保障。'在物权立法的重心由重所有权向重他物权的转变这一宏大背景之下,物权法具有诸多内在的私法自治品格。这种内在的品格主要体现为当事人对物权法律关系发生与变动的自由、当事人对物权法律关系相对人的选择自由、当事人在发生及变动物权法律关系时在既有的物权种类中进行选择的自由以及在功能不特定的他物权中自主确定他物权具体内容的自由。
简介:自治权是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地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有三个特征,即自治权是自治机关的一种特定的自主权,具有广泛性和局限性相统一以及权利和权力合一的特点。自治权由自治机关行使,属于该地方各族人民。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自治机关应当在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帮助下,发扬开拓进取精神,用好自治权,加速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